作者:周若鵬
古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今有新解,即是你一天沒有來訊息,等於三年沒見到你,左三年右三年,到第三天等於七年,法律上已經可以當你死了。所以你玩失蹤三天後,發現女友已另有新歡,怨不得人。這是真有實例的,布先生託詞工作忙碌,和女友口角後兩週無音訊,用上面那個算法,等於超過四十年。他不只算死了,還投胎了。驀然回首,女友已經和別人定終生了。
別埋怨。時代不一樣了。八○年代出生的朋友大概沒有經歷過前網路年代,那些沒有手機的日子。當年啊人在外國,書信往返耗時兩週,一通越洋電話是幾百塊的事。中間沒有消息的日子,以思念填滿。太滿,就讓它溢成筆墨。每日早晚打開信箱查郵件,是說四四方方的實體信箱,不會嗶嗶通知有來信的虛擬電郵信箱。
我這個年齡的經歷過書信年代,深感其變化。變化沒什麼不好,通訊方便廉宜,把人和人拉近了,即便天涯海角,也還有視訊通話。於是,現代人已不習慣……思念。
你不認同嗎?傳個「I miss you」給對方,就是思念嗎?那充其量只算「想起」對方而已,對方回個訊就解了你的「思念」之苦了,前後十秒鐘。如果這算思念,那麼現代已把這回事重新定義得十分速食,甚至連打「I miss you」都嫌囉嗦,「imu」就表達了,一個罐頭emoji(表情符號)就表達了。若十秒鐘沒有回覆,對方就懷疑你不重視她了。
這是無法埋怨的,時代已經是這樣。女人是尤其需要被關注被關注被關注(很需要所以講三次)的動物,發明了簡訊這東西簡直是恩物。偏偏男人往往追不上女人的需求,尤其年紀稍長者如布先生,被判了死刑都還不知道犯了什麼罪,完全不值得同情。我們本來就不愛說話,打字也懶,想念說一次還不夠清楚嗎?女人記憶短如《海底總動員》裡患了失憶症的多莉嗎?真不明白為什麼要像吃藥那樣一日三次啊!怎麼辦呢?我建議的辦法就是利用她們自己的武器反擊──emoji。你準備一批夠可愛的,七、八個吧,有事沒事都傳一下,回覆她們的「imu」也用這批,你就完全不傷神,一點就行。你需要七、八個輪流使用,對方才不會輕易看出你在敷衍。無疑你的確是在敷衍。
至於思念這回事,真的,已經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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