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多人,在感情裡都會以愛之名,行傷害之實,用自己的視角,用自以為愛的方式,完成自己所認為的愛。可那樣,是自私,壓根無法與愛情相提並論。
從相愛到結束,我們總是會不小心用錯的方式去愛人,以下四件事情,就是最容易發生,用愛包裹成的傷害。
01. 什麼都要管。
控制,往往是情人間最無心的舉動。可能來自不信任,沒安全感,才會誤以為把對方栓住,人就不會離開。沒了自由,沒了自我的私領域,只能像是你豢養的寵物悉聽尊便,這樣的愛,是會讓人窒息的。
02. 把做自己和不顧對方感受混為一談。
在一起久了之後,就再也不用表現得如在一起前的姿態,什麼形象,什麼包袱,也都無所謂了。我們都知道,愛情的最高級就是愛對方的全部,所以你盡情的做自己,也就希望對方能夠接受這樣的你。
然而,做自己很容易就失控,變成一種試探對方底線的遊戲,踩線了,就說對方不夠愛,渾然不知對方幾次為你擦線,用包容去忍耐,而你卻將之揮霍殆盡。
03. 施加無形的壓力。
把自己的期望,加諸在對方身上,即使出發點是好的,但缺少溝通,期望也都成了壓力。都是為了他好,這句話原來不只是用在家長對孩子,情侶間更是在每個環節裡,都希望對方能達到自己所認定更好的位置,然後旁敲側擊,然後暗示明示,像是吹滿的氣球,將這段感情,佔滿了你所欲求的空氣,傷害的是愛情的本質。
04. 分手後不停止的糾纏。
分手,一定都有屬於彼此的原因,但當一個人要走,一個人不肯放,從沒去反省和解決夾雜在兩人之間的問題,像是一盆冷水,一個燒得通紅的鐵塊,撞擊之後的噴濺出的蒸氣,一瞬間會摧毀愛情的原樣。
的確,好聚好散的感情總是說得容易做得太難,不甘心和捨不得是肩上的惡魔,由愛生恨後的行為,在情緒過後自己見了都會後悔,可當下卻沒有自覺。
分開後,再濃烈的愛都只能自行吸收,這是愛情最不公平的地方,可也是在我們選擇愛情時,就得接受的遊戲規則。怎樣糾纏,怎樣刁難,怎樣的破壞,都不會再為這場逝去的感情加分,更多的是傷害的可能。
如果真的還能延續,你要做的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好,可如果早就做好準備,老死不相往來,那就在離開時,漂亮的轉身,好過大吵大鬧後,完整撕裂的難堪。
愛情總是難解的習題,愛很誘人,所以容易讓人亂了分寸,可是若能多一點感同深受,其實就不難明白,愛與傷害,並不是一線之隔,而是在於,你口中的愛,是真的愛對方,還是愛自己更多一點。
男人OS:一個人最可憐的時候就是,用著傷人的方式愛人,這樣非但得不到想要的愛,還骯髒掉自己的幸福。唉,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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