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你才明白,「喜歡你」這件事情,放在相愛的開頭是唯美浪漫的愛情片,但放在關係的結尾,卻是歹戲拖棚的低級鬧劇。
你永遠無法忘記,第一次從他口中傾訴而出的「我喜歡你」,是亂撞的小鹿,是脹紅雙頰的催化劑,是忽然鼻酸,想起過去感情的踉蹌,終於如願以償找到歸宿的美夢成真。不想要再曖昧了,不想要再一廂情願地對他有好感去無處宣洩,他的告白就像把鑰匙,開了一扇在你們之間的門,從此可以在人海中牽他的手,從此無論到哪裡,都可以將他占為己有。
和每一段戀情相仿,都會有熱戀期時激情的火花,還天真地以為如果往後都要這樣過,你肯定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然後,時間就像是四季時序一般,從熱情的夏天開始降溫,他對你的態度像晴時多雲的天空,就算偶爾透出點光,也不再蔚藍。
你原本還以為這只是過渡期,沒想到從此就像約定俗成一樣變成常態。傳給他的訊息不再像過去秒讀秒回,撥給他的電話更常是未接來電,你想找他要看運氣、看他心情,但他找你的時候,你二話不說都是使命必達。你知道談戀愛都是互相的,你一直相信只要繼續對他保持熱忱、竭心盡力,他如果愛你,他應該要和你有同步的回應,不用完全複製貼上,至少有個三分樣,你也非常知足了。
然而,他並沒有跟上你的步伐,反而更理所當然地接受這樣失衡的對待,你要的,他不給;他要的,你雙手奉上。你是可以忍的,為愛你哪有什麼做不到,但當你看著這樣卑微的自己,你只想問他到底還對這段關係有沒有心?
「你是不是不愛我了?」
「我還是喜歡你呀。」
你看過很多把愛放在嘴上,卻半點也做不到有多傷人,但沒有想到,明明該是愛到不分你我的人,卻連說謊的意圖都沒有,更是殘酷到讓你遍體麟傷。他沒有要離開你,但他沒有打算用心珍惜你;他沒有要傷害你,但你著實因為他而疼痛不已;他或許也沒有背叛你,只是之於他,你不過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原來只是「喜歡你」,根本無從證明你過往投入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兌現成兩情相悅。喜歡你,也可以喜歡海洋,可以喜歡音樂,也可以喜歡任何對他好的人,你不是最獨一無二的存在,所以你拿到的,當然也只有入不敷出的愛。
有一種人最可恨的地方莫過於,在他的生活裡有沒有你根本無所謂,但當你好不容易下定決心要改變這個現況,他又會出現在你周圍,哄你、需要你,讓你的決心半途而廢。你的愛太多了,多到可以供他浪費,多到可以讓他知道,什麼時候略施小惠,你就離不開他了。
留住你,不是你有多重要,而是若有個人可以給予崇拜、給予付出,偶爾還能拿來供寂寞取暖,這樁不賠的生意,不要了才真叫可惜。而且,他不用擔心良心和道德的譴責,因為他是喜歡你的,只是這樣的喜歡,和你以為愛情裡的喜歡,只是同名同姓的陌生人而已。
以「喜歡」之名綑綁住你的青春,你不還手只會跟著沉淪。你要的不應該只是喜歡你的人,而是能與你的愛相稱,連半點委屈都捨不得給你,在所有不斷物換星移的景色裡,只想愛你。
P.S. 請把愛交給,只要抽空就會想要找你的人,而不是只有有空才會找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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