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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兒遭家暴卻「沒被重懲」,岳父母當街私刑!專家揭「保護令」真正作用

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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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美國《紐約時報》遊戲部門工程總監喬納森麥肯錫在公園停車場遭人當街開槍身亡。警方隨後逮捕了兩名嫌犯,發現開槍的人竟是死者年逾七旬的華裔岳父母張壽勇與陳世麗。

根據外媒報導,這起慘劇源於死者長期對妻兒實施家暴且疑似未獲重懲,導致岳父母情緒失控動用私刑。目擊者指出,現年40歲的麥肯錫當時正走向車輛,兩名戴著面罩的槍手突然出現。77歲的岳父張壽勇先持槍朝麥肯錫開火,隨後將手槍交給岳母陳世麗接力射擊。麥肯錫身中多槍倒地,急救人員趕抵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當場逮捕兩名嫌犯,並依一級謀殺、重罪共謀等罪名移送法辦。法庭文件顯示,麥肯錫與妻子正處於分居與離婚訴訟中,雙方過去曾互提家暴保護令,麥肯錫亦曾面臨虐待兒童等相關指控。女方家屬因不滿法律對其家暴行為處置輕微、無法有效隔離威脅,終致積怨爆發,選擇以最極端的私刑手段處理家庭糾紛。

保護令有多重要?

過去,YouTuber 志祺七七在探討家暴議題時,就曾特別邀請諮商心理師黃柏嘉進行深度對談。黃柏嘉心理師直言:「雖然申請保護令確實會讓家暴風險增加,但只有申請保護令了,公權力才能合法且合理地介入家庭暴力。」

黃柏嘉心理師直言,「申請保護令」與「正式離開關係」的瞬間往往是家暴案件中最危險的「高風險致命期」(Separation Assault)。主要是因為家暴本質源於「控制與支配」,當受害者透過法律手段打破支配結構,施暴者因面臨極度的「控制權喪失感」,極易激化出更極端甚至致命的報復行為;加上保護令的司法流程送達與審理存在「時間差」,若受害者在此空窗期誤以為已安全而放鬆警覺,反而更容易陷入警覺不對稱的威脅之中。

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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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受害者應該退縮或放棄法律途徑;正因為「高風險期」的存在,透過保護令引入公權力,反而是打破受暴循環、建立長期實質防線不可或缺的關鍵第一步。

1. 打破「家務事」迷思,劃定公權力介入的法律紅線

在傳統觀念中,家庭衝突常被歸類為「家務事」,導致受害者或家屬選擇忍氣吞聲,甚至如本案般積怨過深而走上極端私刑。黃柏嘉心理師指出,保護令的核心意義,在於透過司法程序宣告暴力行為不再是隱密的家務事,而是由國家公權力介入管轄的違法行為。

2. 建立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強制隔離區」

核發保護令後,法院能依法限制相對人(施暴者)靠近受害者及其特定親屬的住居所、學校或工作場所(通常為100公尺以上)。若施暴者違反保護令內容,即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警察可依法將施暴者以「現行犯」即時逮捕與刑事起訴,提供受害者即時的實體安全保障。

3. 翻轉談判與訴訟的權力不對等

家暴受害者常因長期處於恐懼與精神控管下,無法在離婚或親權(監護權)談判中爭取合理權益。保護令能由法院裁定暫時的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給付扶養費或安排安全的交付轉介,避免施暴者利用子女作為繼續威脅的籌碼。

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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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發生於加州的悲劇,為全球家暴防治體系敲響警鐘:如何在保護令發放、家暴風險評估及後續追蹤控管上做得更完善,避免受害者家庭因對法律絕望而走上絕路,是各界必須共同面對的嚴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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