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自己申請租屋補助,卻收到政府公文請他在45天內還錢,直呼「乾脆不要叫補貼,叫借據好了」引起熱議。內政部國土署也證實,的確有部分申請人因資格異常,將會被追回補助款,到底那些人可能會被追討?又該怎麼自救呢?
租金補貼那些狀況會被追討?
為了減輕租屋族的負擔,內政部國土署祭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統計至今年5月底止,超過100萬戶申請,其中核准戶數達85.4萬戶,然而國土署近期卻發現部分申請人狀況有異,粗估將有2.4萬人被陸續追討。
果然「追討災情」持續傳出,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自己收到公文請他在45天內還錢,不然會有法律責任,「當時為了補助申請超久,想說可以減輕點壓力,乾脆不要叫補貼,叫借據好了!」發文也釣出一票苦主:「我也是當初核過了,結果跟我說房子是違建所以資格不符要追回」、「我一樣狀況,只能分期付款」。
到底那些狀況會被追討?國土署指出以下這類人要注意:
1、同一地址異常多人申請
第一類鎖定的,就是同一地址異常多人申請,將請地方政府協助確認有無居住事實,若發現租屋事實不符,將追討全部的補助款,且若有涉有偽造文書、假冒身分等不法事情,還將移送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2、資格異動
補貼期間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取得「自有住宅」,或「租約提前終止」、「申請人死亡」但未主動通報。
3、租賃住宅登記有誤
租屋想要成功申請補助,建物謄本主要用途需包含「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等字樣,也就是必須是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若建物登記為工廠、商業用或違建未符緩衝規定,資格就不符合。
面對追討怎麼辦?
收到政府的追討公文別緊張,內政部也提醒可透過三步驟處理:
1、確認公文與事實
核對公文載明的撤銷原因與金額,釐清是否為資料誤判或確實不符規定。若是租賃住宅登記有誤,可請房東向稅務局確認,並申請「設立稅籍」補正資料。
2、申請分期繳回
若一次全額繳回有經濟困難,可主動向地方政府承辦單位協議分期返還,原則上以1年為限,得視經濟狀況再延長,避免遭處分。
3、提起行政救濟
若認為審核或認定有誤,可在法定期間內準備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訴或訴願。
雖然租屋補助可能因資格不符合被追討,但不少網友認為,扣除資料有異動卻沒有主動更新的人以外,政府在審核資格時就應該多注意,而不是「給了又追討」,紛紛痛批:「所以民眾要為了政府沒有查核而負責」、「審核的人工作怎麼那麼爽,出錯也不用扛責任」、「這真的是在幫助人,還是在製造更多焦慮與對立?」讓相關議題持續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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