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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常莫名戶頭空空?快看這篇檢查你買的會員資格與餐券,才不會踏進「錢坑」都沒發現啊!

29 Jun, 2018

作者:施昇輝

  

 

前兩篇講的是「還能找到」的錢,這一篇要講的是「再也找不回來」的錢。既然找不回來,又何必講呢? 這是要提醒大家,以後別再犯同樣的錯誤。

我將這種錯誤的消費行為稱之為「錢坑」。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我們因為廣告上說「每天只要XX 元」而去花的錢,這種廣告術語常出現在購買保險、參加會員,以及各式各樣的綁約交易上。

「XX元」的金額多半不會超過百元,甚至常常以一個銅板(50元)就夠了做訴求。大家心想,少去喝一杯小七咖啡就夠了,所以心動不如趕快行動,結果小七咖啡也沒有少喝一杯,就這樣莫名其妙多了一筆開支。

每個人都該買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果你已成家,更是對家人最好的保障,但不該去買很多重複的保單。為什麼會這麼做? 多半是經不起親朋好友的人情攻勢,其中最難以拒絕的理由一定是對方說「每天只要XX元」。或許你會想,多一張保單,多一層保障,也沒損失。但是,還是小資狀況的你,這樣做必然會排擠掉其他的消費和投資。

其次,購買會員資格也是一大錢坑,因為「每次只要XX元」實在太吸引人了。具備會員資格之後,單次消費金額一定會降低,甚至還會有紅利回饋,因此大家就會覺得很划算。不過,如果你因為太忙,導致去使用的次數不多,換算下來可能比非會員的單次消費還貴,不就反而划不來了?況且,這家公司能否長期經營下去也是一大風險,萬一真的發生,已繳的會費幾乎不可能拿回來了。

同樣的情形也會發生在購買餐券上,而且你還得另外承擔遺失的風險。販賣餐券的餐廳,平均消費金額肯定不低,才會用這種方式做促銷。餐券雖然常常可以下殺到7折,甚至更低,乍看之下超划算,但仔細想想,還是屬於中高價消費,真的有必要這麼豪奢嗎? 買餐券的動機其實是「比定價便宜多了」,而不是「真的有這個需要」。

「積少成多」原本是指「儲蓄」,但何嘗不能同時用在「消費」上? 下次,看到類似的廣告時,不要再被誘惑了。最後請切記,千萬不要為未來的消費,預繳任何的現金,這都是「再也找不回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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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100 元以內才算「食」】

「食」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之所以要賺錢,就是要填飽肚子,否則生命難以延續下去。一個月6,000元,夠嗎? 如果三餐外食,真的很困難。如果在大台北精華地區,如信義計劃區工作或居住,更是難上加難。但是,一個月若不控制在6,000元以內,就很難達成一個月存6,000元的目標了。

我的小女兒目前就在台北市信義計劃區上班,最近的餐廳在101大樓的美食街,一餐沒有150元,根本別想吃到像樣的食物。因此,她每天回家最重要的事,就是準備隔天的早餐和午餐便當。這樣做,即使在全台灣物價最高的地方討生活,一樣可以存到6,000元。我的大女兒已婚,和先生的三餐也是盡可能做便當和在家裡吃。下定決心,學會基本的簡單料理吧!

「住」和「食」是六大需求中,絕對必要的開支。前者每個月的金額大致差不多,容易控制,但花在後者的金額就算已經超過6,000元,也不可能就此停下來不吃,只好透支了。一旦透支,只好犧牲另外四項需求,套一句阿扁前總統的名言:「不然你要怎麼樣?」

一個月6,000元伙食費,平均下來,一天只能花200元,大約是早餐只能吃40元,午餐和晚餐各80元,真的很吃緊啊!

40 元的早餐,勉強吃得到,例如麥當勞和便利超商最便宜的早餐只要39 元,甚至比一般早餐店還便宜。這時候,請不要升級成拿鐵或冰咖啡吧!因為還要另外補差價,就不只40元了。

80元的中餐,能吃到的食物大概就是「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反正中午只有一小時的休息時間,簡單吃吃,大家應該不會太計較。

晚餐80元,如果一個人吃還行,但萬一同事、朋友邀去聚餐,肯定就不夠。我的建議是,只要一餐超過100元,就該把這筆開支視為「樂」,因為這種價位已經超過基本飽足的生理需求了。同時,歸在「樂」項下,才不會讓「食」很快就透支。吃太多100元以上的餐點,都算在「樂」的範圍,你就只好刪減娛樂的開支了。一旦沒有錢可供娛樂時,你自然就不會花太多錢去吃一餐。

光是吃三餐,都很難控制在一個月6,000元以內了,你怎還有多餘的錢去喝飲料、吃零食,甚至抽菸呢? 請記得,非屬三餐的飲食,都要算是「樂」的開銷喔!

 

內容由 有鹿文化《無腦理財術,小資大翻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