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熱心網友替舅媽處理手機資料上的問題,沒想到一時手滑,不慎將手機摔壞,原本想上網買二手機還舅媽的他,被對方以原價求償,瞬間感到傻眼又無助,因此決定上網詢問網友的意見。
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崩潰發文,提到舅媽的手機沒有裝保護殼,日前自己幫忙處理資料時,不慎手滑將舅媽的iPhone XR摔壞。原PO對此感到很抱歉,決定上網花幾千元買一支一模一樣的二手機還給對方,不料舅媽卻要他原價賠償2萬9千元,這讓原PO感到不知所措,「該怎麼處理?」
此文一出引發熱議,大部分的人認為他真的是好心給雷親,直言不需要賠這麼多,「工具人有夠慘」、「舅媽很快就變成舊媽了」、「直接拿去修好,再包個1000元小紅包,不接受的話那以後都不用聯絡」、「她原本那支是全新的嗎」、「跟她收手機資料處理費三萬,然後換舅媽上來PO文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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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認為,手機摔壞是事實,這次就先賠給舅媽,但之後就不再來往,「我會賠給她,往後她提的問題一律都說沒空協助」、「摔了就是理虧,我會賠,反正這輩子不會因為這點錢發財或窮死,然後這輩子不會再來往」、「你被坑了!只能認賠,然後收起你的熱心,除了配偶跟一等親主動幫忙,剩下的過來求你的時候,再看心情如何決定要不要幫」、「網購一支還給她,不用賠錢,因為有折舊費用,她的年紀應該知道任何商品都有折舊,反正都要撕破臉了,就不用在乎這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出,損壞財物不堪繼續使用或遺失、損失者,以賠償相同財物為原則;其無相同財物可以賠償時,以重置同等使用效率財物之市價為準,並按其已使用之年限折舊計算;其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折舊計算賠償標準時,得按財產遺失、毀損或損失時相同財產之市價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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