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佼深陷性侵、持有兒少性影像官司,未料風波未停,最近又因行車糾紛遭控肇逃,被告上法院。今年8月16日上午7時30分左右,駕駛紅色賓士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與同向行駛的林姓女騎士(60多歲)發生擦撞。
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黃子佼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車輛與林女所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林女當場連人帶車摔倒,臉部及手腳多處擦傷、挫傷。令人質疑的是,黃子佼的車輛在事故後僅停留約2秒,未下車查看或停留現場等待警方處理,隨即駛離,引發外界譁然。
林姓女騎士事後自行就醫並報案,警方循線調閱沿途監視器,確認肇事車輛為黃子佼所駕駛。9月21日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他則表示事發當時「專心開車,未聽到任何碰撞聲或呼叫聲」,強調自己因閃避前方外送機車才煞車,並未意識到發生碰撞,否認有肇逃意圖。
不過,監視器畫面顯示,黃子佼車內副駕駛座似乎有乘客,該乘客疑似在碰撞後回頭查看倒地的女騎士,但黃子佼本人仍未下車。警方根據畫面與現場狀況,認定其行為涉嫌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已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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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透過經紀人及律師發表511字聲明,表示願意負擔女騎士所有損失,強調當時車輛閃避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時已停車禮讓,事發時未聽見撞擊聲,因此未察覺肇事:「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此外,黃子佼近來官司纏身,去年因涉嫌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已一審被判刑8月,目前仍在上訴中,此次交通事故更讓其形象及處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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