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一名領有合格登記證的王姓保母,受託照顧年僅1歲2個月大的男童時,未將危險物品放至高處,導致男童誤將置物盒內直徑約4公分的硬質塑膠玩具球塞入口中造成嚴重窒息。雖然救回一命,男童卻因重度缺氧造成不可逆的缺氧性腦病變與腦性麻痺,終身重殘、無法自理生活。
台中地法院民事庭審理後,判處保母須賠償男童與年輕母親共計1,007萬餘元。面對這起無惡意卻釀成終身悲劇的案件,法官在判決書中連寫兩次「艱難」,吐露司法審判下的沉重與無奈。
1歲男嬰誤吞玩具球缺氧重殘
判決指出,王姓保母於2024年4月起接受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轉介,24小時全天候照顧該名1歲2個月大的男童。同年7月22日下午4時許,王女在住處照顧孩子時,明知幼兒正處於好奇且喜愛將物品塞入口中的階段,卻未將裝有危險小物件的置物盒收納於高處。
當時王女因背對男童照顧其他幼兒,未及時察覺男童輕易打開置物盒,並將一顆直徑約4公分的粉紅色塑膠玩具球塞入嘴裡。直到男童發出作嘔聲,王女才驚覺異狀並施以哈姆立克法急救,同時求助社區管理員報案。然而救護人員赶抵現場並取出玩具球時,男童已無呼吸心跳。
經醫院急救搶救,男童雖保住性命,但長時間缺氧已造成不可逆的缺氧性腦病變、腦性麻痺、嚴重癲癇及語言障礙。如今的他全天只能臥床、僅能發出微弱聲音與翻身,生活完全無法自理,需終身仰賴鼻胃管餵食與專人24小時照護,璀璨人生在幼年即被迫改寫。
高中畢業小媽媽心碎提告,民事重判賠償1007萬元
男童母親年紀尚輕(高中畢業即生下孩子),面對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心碎不已,憤而向保母提告求償。刑事部分,台中地院已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王姓保母有期徒刑1年8個月確定。在民事求償部分,民事庭法官依法進行各項賠償計算:
- 勞動能力減損:男童遭逢嚴重失能(符合失能給付第3等級),喪失約70%勞動能力。依基本工資為基準計算至65歲退休,經霍夫曼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後,核算勞動損失減損為607萬9,463元。
- 男童精神撫慰金:考量男童於幼年即遭剝奪自主生活能力,判給300萬元。
- 母親精神撫慰金:考量母親尚輕即面臨親權法益遭重大侵害,未來需承受長期撫養重擔與精神煎熬,判給100萬元。
法院最終判決王姓保母應給付男童與母親共計 1,007萬9,463元。不過,民事庭法官也在判決書內連寫了兩次「艱難」,坦言處理此類案件的心境極為沉重。「法律若只講責任而缺理解,易流於冰冷;若只顧同情而缺究責,受害者的苦難恐被漠視。」
法官指出,本案最艱難之處,在於理解保母並非出於惡意、且將終身活在自責與悔恨中;但同時更必須正視無辜的孩子被迫以重殘代價與璀璨未來,承擔這一場疏失的後果。法官強調,保母悔恨的痛苦與填補孩子的損害並不衝突,「兩者之苦均值得同情,但不能混為一談。」
王姓保母在開庭時深感自責與悔恨,坦承過失並對金額表示無意見,提出願先拿出20萬元頭期款交付家屬,出獄後每月再以5,000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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