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烏日分局發生一起爭議事件,7月22日下午,有民眾發現一名員警隱身電線桿後方執行超速取締,烏日分局得知此事後,表示員警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當天所拍88張超速罰單,則已主動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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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先前在Threads上傳影片,形容一名員警為躲貓貓大師,認為當天也許有不少人已被拍下「追焦照」,更直言「台灣大道機車道限速40,這裡還是下坡,不用催油門就會超速了」。原來在台灣大道六段上,有騎士目擊一名員警「隱身」在電線桿旁,手上拿著測速儀器,身旁也不見告示牌及警車,看起來像是躲起來拍測速照,因此將看到的一切錄影PO上網。
此消息一出,引來大批網友留言討論,「曾經也被拍兩張,大斜坡限速40」、「以前每天放學到這都很刺激,大彎過了只有一個角度可以看到前面有沒有警車,結果現在警察連車都不開了好狠」、「我都從這裡騎ubike溜回家,不用按煞車讓腳踏車自己滑下去都有40了」、「之前在這裡因為這個測速有車禍,前面的人急煞,後面的人撞上去」、「我經過這都會放慢,根本搶錢」、「還以為我遇到的,躲在兩個變電箱中間拍已經夠過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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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驚動警政署長,下令台中市警局檢討。對此烏日分局表示,該員警於7/22下午2時至4時執行超速測照勤務,此地點因位處慢車道旁人行道,警車不宜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也不宜停放在慢車道妨礙交通,不過測照地點前155公尺設有「警52」警示標誌。
烏日分局強調,員警確實有隱身於電線桿後方執法不當行為,分局對於員警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當日執行時段因過程未符合規定,88張超速罰單已主動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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