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局提醒,透過「黃金存摺」的獲利應併入當年度其他所得。圖片來源:pexels
國際黃金行情屢創新高,除了直接買黃金以外,不少人也會透過「黃金存摺」作為理財投資,但國稅局提醒,黃金存摺的買賣是需要繳稅的!但因銀行不會主動開立扣繳憑單,以至於很多人都會忽略導致漏報,小心不僅要補繳還有罰則。
黃金存摺獲利要報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透過銀行的「黃金存摺」進行黃金買賣,賣出後若有獲利可不是全入袋,因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當年度其他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但其中有一個小「陷阱」,就是銀行並不會主動開立扣繳憑單,也不會預先預扣稅款,導致很多人會忽略掉這筆入帳;正確的做法是,投資人要主動保留三大資料:1、交易明細。2、銀行往來對帳單。3、相關費用收據。並於隔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黃金存摺」賣出的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是需要報稅的。圖片來源:pexels
國稅局提醒,若黃金存摺有獲利卻漏未申報,遭國稅局查獲後,除了得補徵稅款外,依據《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還會處以罰鍰,罰款金額將處以所漏稅額0.5~2倍以下的罰鍰。
獲利要報稅,虧損可扣抵
獲利的計算方式有公式,簡單來說就是「 賣出總金額 - 原始買進成本 - 相關費用(如手續費) =獲利金額」,若有獲利就必須列入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並於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但若賣出後是虧損,這筆財產交易損失可用來扣除「同一年度」的其他財產交易所得,若抵銷損失仍有剩、尚未扣到的部分可在未來3年內繼續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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