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對環保意識的提升,塑膠污染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台灣政府近年來逐步加強限制塑膠製品的措施,不僅不再免費提供購物袋,還通過打折等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自備環保袋或購買可重複使用的布質袋。
台灣加強限塑政策,環保署拓展管控對象
環保署指出,塑膠袋長期以來一直是台灣垃圾中的主成分之一,對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嚴重影響,尤其對海洋和河川生態的影響更為嚴重,因此,限制使用塑膠袋的措施是政府解決塑膠污染問題的重要一步。環境部部長薛富盛表示,傳統市場、攤販和夜市等是塑膠袋使用量最大的場所,因此將納入限制使用對象,還預告明年將進一步擴大對塑膠袋的限制,將所有開立發票的場所列入管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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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台灣積極實施減塑政策並不斷加強限塑,但塑膠袋的使用量仍然高於預期,台灣的限塑政策自2002年開始實施,2018年擴大管制14類對象,並訂出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的目標。然而,實施至今成效不彰,甚至近年來一次性塑膠用品的使用量呈現增加趨勢。
圖片來源: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根據荒野保護協會川廢快篩計畫2020至2023年的統計,2020年的淡水河、2021年的台中烏溪、2022年的新竹頭前溪,這些溪流的垃圾量都逐年攀升,這些垃圾中排行前三的都是塑膠製品,如塑膠袋、飲料杯、吸管、塑膠瓶罐等。也表明台灣的塑膠垃圾量龐大且在處理上存在不足之處。
圖片來源:荒野保護協會
新北回收新規上路:這7大類單獨放、裝袋要可透視
新北市環保局公告7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廢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易燃物,此7大類物品皆須分開單獨回收、不可與其他回收物混合交付,而如以塑膠袋盛裝回收物,其外觀須為可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如未確實依前述規定回收,今年4月起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務必遵守回收相關規定,提升回收循環再利用率的同時,也避免荷包失血。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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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說明,單一材質且乾淨的「廢塑膠袋」及「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皆可以回收再利用;而「廢玻璃容器」及「廢照明光源」因材質易破損,可能回收處理過程中割傷清潔隊員,因此亦須分開交付;「廢乾電池及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與「易燃物(如打火機、瓦斯罐)」等容易產生爆炸危險,切勿丟進垃圾車,務必單獨分開回收。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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