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帶來劇烈風雨,中央氣象署預估週三、週四對台灣影響最大,今(24)日共有21縣市停班停課,不過在這個風雨交加的日子,還是有不少人需要上班;一名網友指出,放颱風假的縣市應該都很開心,不過仍有部分職業即使遇到颱風天,還是要照常上班維持大家所需,「大家記得那些颱風天要上班的人嗎?」
一名網友在論壇PTT以「大家記得什麼職業放颱風假還是要上班?」為題發文,提到能夠放颱風假大部分人應該都很開心,不過在大家放假的同時,還是要有人上班來維持人們的日常所需,「那大家記得那些颱風天要上班的人嗎?應該不會鄙視別人對吧?並且尊重他們的職業對嗎?」
此文一出引發熱議,「鐵路啊,從來沒放過颱風假」、「醫護都要照常上班,尊重」、「科技業都要上班啊」、「公務員很多都要,一堆要進應變中心的」、「保全」、「台電啊,辛苦了」、「百貨公司、科技業的工廠、外送師、超商、醫院、警消、沒停盤證券商」、「有關性命的都要啊」、「記者」、「大賣場都要」、「反過來說能放假的工作通常是比較不重要的」;有人則表示,只要需要輪班的職業,颱風天幾乎都要照常上班,原PO見狀直言,「不論風雨都要趕去上班,有各位放在心上他們應該覺得很窩心」。
雖然目前勞動法令並無颱風假的規定,但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或者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等情況,勞工因而未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可為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可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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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雇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勞工工資作為獎勵,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保障勞工能安全上下班。
如颱風假當天適逢勞工的「休息日」,雇主就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加班費,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工時超過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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