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團結法》),於7月1日正式施行。由於該法首度納入了引發高度爭議的「域外適用條款」,將跨國鎮壓法律化,引發國際社會與台灣政府強烈譴責。
然而,這部原本意在恫嚇海外與台灣人民的威權法律,一上路便點燃了台灣人的幽默細胞,全網掀起一波「集體向通緝犯報到」的自嘲熱潮。
拿國內法管全世界的言論
這部被美西方國家抨擊為「強制同化法」與「長臂管轄惡法」的《團結法》,表面上包裝成在處理中國大陸內部的「少數民族與宗教團結」,看起來好像跟台灣、跟國際社會沒關係。但實際上,在中共的官方政治敘事裡,台灣人也被歸類為「中華民族」的一分子。因此,任何主張台灣主體性、不支持兩岸統一的言行,在法理上都會被中共直接扣上「破壞中華民族大團結」、「分裂國家」的帽子。
而且在最核心的「域外管轄」在第 63 條中,明文規定「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如果實施不利於民族團結、製造分裂的行為,也要追究法律責任。這等於是把「跨國鎮壓」直接合法化,拿國內法來管全世界的言論。
台灣外交部與國安官員對此指出,該法以破壞民族團結等欠缺明確定義的概念作為依據,導致定罪標準流於執法者的自由心證。未來不論是各國人士、台灣民眾或政要,只要在網路上發表不支持一中、關心少數民族或力挺台灣民主的言論,都可能被北京單方面羅織入罪,演變成跨國跨界的政治緝捕。外交部今日下午也特別發布新聞稿表達嚴正反對,強烈譴責中共企圖透過國內法進行跨國鎮壓,擴大威脅、恫嚇他國人民,並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反制威權擴張。
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變通緝犯
儘管這部新法背後代表著北京實質的政治恐嚇,台灣社群平台 Threads 上的氣氛卻徹底「翻車」。大批台灣網友毫無畏懼,反而利用這部新法的上路,在網路上大玩「國際通緝犯」的迷因梗。
有網友搞笑表示,今天一打開手機竟發現自己變成通緝犯,揶揄表示「要跟各位頑固的台獨份子說早安」。還有人說自己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當國際通緝犯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有沒有前輩可以指導一下。
網路上甚至流傳一份二創的台獨認定標準10大情形,例如:使用中華民國國旗、唱國歌、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等全部列為犯罪。
國安單位提醒:幽默背後仍須防範實質風險
雖然台灣網友用集體嘲諷化解了威權體制的恐嚇,但台灣國安官員與本土民團仍提醒,中共從近年發布「懲獨22條」到今日正式實施《民族團結法》,其法律戰的框架已越來越具體。
國安官員呼籲,台灣人民在社群上雖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但未來若需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旅遊或交流時,務必提高警覺。在出發前應仔細檢查手機內的數位資料、社群發言或照片,避免留有支持民主、聲援西藏新疆等敏感言論,以防遭到中共執法人員恣意檢查並據此定罪,落入真正的法律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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