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自113年度起再次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為中、重度失能者的家庭提供補助,以協助他們減輕入住長照機構的經濟負擔,而本次補助申請也沒有排富規定,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都可以提出申請,有需要的民眾或是身邊有人正需要的都快來看看!
提升長照服務,減輕照護負擔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於108年啟動,主要在於促進長照需求高的失能者,能夠享有充分的住宿照護資源,從去年(112年)起,補助金額就已經提升至每人每年12萬元,並針對符合長照需求等級達4級以上的民眾實施,協助需要失能者使用機構的服務,以減輕家庭的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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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對象、機構一次看!
根據方案,在長照需求等級4級以上的中、重度失能者,只要在補助年度內入住機構滿180天,即可申請年度一次性12萬元的補助;如果是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 4 級之既有住民,且 112 年1月1日前(不含) 已實際入住機構,延續且累計入住天數達180天以上依入住天數仍可獲得一次性6萬元的補助。
另外,如果是符合補助資格的人,但是當年度累計入住天數未達180天,將每月檢查他們在長照機構的實際入住天數,某個月的入住天數達到當月的一半以上,就能獲得該年度補助總額的1/12,也就是每月1萬元或5千元的補助。
符合資格的機構包括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兒少安置機構、榮譽國民之家(限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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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天數計算以實際日曆天數為準,出入機構的天數不納入計算,補助核發為一次性固定額度,符合條件的住民僅需每年申請一次即可。
關於長照住宿式補助,相關疑問可撥打各縣市服務窗口,或前往衛福部長照專區查詢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