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圖來源:刑事警察局、photoAC
在台灣,偽造或變造車牌的行為不僅面臨法律問題,對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更構成重大威脅。過去曾有駕駛人使用假車牌來逃避罰單,甚至從事非法行為,查緝也有著一定的難度。隨著這類案件逐年增加,政府決定透過修法加重處罰,強化嚇阻效果、維護交通秩序,減少車牌被濫用、犯罪的風險。
立法院於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原訂於7月15日上路。新制中,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者,將被處以最高7萬2千元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而未領用車牌上路、吊扣期間行駛、車牌未依規定懸掛、報廢車輛仍上路等六項違規行為,最多可開罰3萬6千元。若駕駛人知情仍開車上路,也將合併重罰。這次修法目的在強化累犯與肇事責任,一旦使用假牌導致傷亡或於十年內再犯,車輛將可被沒入,展現強烈威嚇的效果。
圖片來源:刑事警察局
新制延期上路:修法涉及項目相當繁瑣
然而,交通部於7月14日臨時宣布,原訂新制因準備作業尚未完成,將延期上路。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涉及項目相當繁瑣,包括罰鍰分類、累犯計算、車輛保管執行細則等都需再做調整。另一方面,除了重新測試公路監理系統,地方執法人員也需完成教育訓練。目前尚未確定新制的正式上路日期。在此期間,交通部會更加強宣導,避免誤傳與混淆,更呼籲駕駛人務必自律守法。
圖片來源:photoAC
雖然法規尚未正式實行,但社會大眾對於新制的討論已相當熱烈。透過更具體的罰則與配套制度,政府希望能改善長期以來的執法難題,並同步升級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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