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騎車的你是否常因不確定是否必須「二段式左轉」,而緊盯現場是否設有待轉標誌或待轉格,深怕一個判斷錯誤就收到罰單?尤其在陌生路段,經常出現「有格沒標誌」、「沒格也沒標誌」等情況,更讓許多機車族困惑。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出面說明判斷原則,提醒民眾避免誤踩紅線。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機車行經依法必須採二段式左轉的路口,卻直接左轉,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即使路口沒有設置待轉標誌,只要騎士行駛的內側車道劃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到了路口仍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否則同樣會被認定違規。
警方整理「4大實用原則」快速判斷!
原則1.
若路口「有待轉標誌+有待轉格」,屬於強制待轉路口,機車必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不可直接轉彎。
原則2.
第二種情況,「有待轉標誌+沒有待轉格」,即使地面未畫設待轉區,只要看到標誌,仍須自行尋找安全位置停等後再左轉。
原則3.
「沒有待轉標誌+有待轉格」,屬於彈性選擇路口,騎士可依現場車況決定是否待轉,並非強制。
原則4.
第四種情況,「沒有待轉標誌+沒有待轉格」,原則上可直接左轉,不需進行二段式待轉。
警方也特別提醒,許多民眾容易忽略「禁行機車」車道的影響。有些路口雖未設待轉標誌,但前一段路若行駛於禁行機車的內側車道,到了交叉口仍須依規定二段左轉,否則仍可能吃上罰單,是常見違規原因之一。
至於不少騎士為求保險,即使現場沒有標誌、沒有禁行機車標線,也沒有待轉格,仍選擇先行待轉,警方指出,現行法規並未對此設立直接處罰條文,單純待轉本身不會受罰。不過,若因停等位置不當,導致車流回堵、妨礙他車通行,仍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開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警方也建議,民眾行經不熟悉路段時,可依「三步驟」快速判斷:先找待轉標誌---再看是否為禁行機車車道---最後確認是否有待轉格,依序比對即可大幅降低違規風險。
交通單位呼籲,騎士養成正確判斷習慣,不僅能避免荷包失血,也有助維護路口安全與交通順暢,讓自己與其他用路人都能安心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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