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麻豆區日前爆發震驚社會的保母虐嬰事件。檢方調查發現,鄭姓與張姓兩名保母涉嫌長期對多名受托嬰幼兒施暴,其中一名僅11個月大的男嬰因傷勢嚴重,經醫院診斷已達「重傷害」程度。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托育安全與保母制度監管的高度關注。
案件發生什麼事?
台南麻豆一處居家托育點由鄭姓女子經營,她持有合法保母證照,但實際上卻私下聘請沒有保母資格的張姓女子共同照顧嬰幼兒。該托育點對外招收2歲以下幼童,但檢方調查發現,實際收托人數高達8人,遠遠超過向社會局申報的2名額度。
2025年12月初,一名11個月大的男嬰身體出現異常狀況,鄭女通知家長將孩子送往醫院。醫師檢查後赫然發現,男嬰頭部與神經系統出現嚴重傷勢,懷疑遭受外力虐待,院方因此通報相關單位,案件才因此曝光。
11月大男嬰傷勢多嚴重?
醫院檢查結果顯示,男嬰傷勢相當嚴重,已造成永久性神經傷害,包括:創傷性腦損傷、左側硬腦膜下出血與腦水腫、右側偏癱、癲癇發作、視網膜出血與雙眼視力缺損、雙耳聽力受損,男嬰後續轉送至成大醫院接受手術治療,醫師進一步發現其腦部已出現嚴重萎縮,神經功能遭到重大破壞,依法被認定為「重傷害」。
監視器畫面揭露虐嬰過程
檢警調閱托育處所的監視器影像後,發現兩名保母的行為極為暴力,畫面令人震驚。影像顯示她們多次對嬰兒施暴,包括:
- 用力掌摑嬰兒臉部
- 力道過大導致嬰兒被「打飛」
- 從高處將嬰兒重摔落地
- 用腳踢或踩踏嬰兒
- 粗暴拖拉、甩動幼兒
其中一名8個月大嬰兒的家長在檢視監視器後發現,孩子在短短一個月內遭施暴超過20次,顯示虐待行為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反覆發生。
受害兒童有多少人?
檢方調查指出,此托育點至少有6名嬰幼兒受害。起訴書中列出兩名保母合計21項犯行:鄭姓保母:7項犯行、張姓保母:14項犯行,受害嬰幼兒年齡多在8個月至2歲之間,屬於完全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年紀。
檢方已依多項罪名提起公訴,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重傷罪,由於兩人在偵查期間涉嫌串供與滅證,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市社會局在事件曝光後,已採取行政處分:撤銷鄭姓保母的保母證照,針對違規超收及虐待行為開罰最高60萬元罰鍰,同時也對受害家庭提供後續協助與輔導。
案件引發哪些制度討論?
這起事件也讓外界重新檢視台灣居家托育制度的漏洞,包括:
超收問題|居家保母依法通常只能照顧2至4名幼童,但實務上若未被檢查,容易出現超收。
非資格人員照顧|部分保母會私下找助手協助照顧,卻沒有相關證照與訓練。
家長難以掌握托育情況|幼兒無法表達受虐狀況,家長往往只能透過監視器或醫院通報才得知。
托育監管人力不足|地方政府需定期訪視,但實務上人力有限,難以全面監督。
專家提醒:嬰兒受虐常見警訊
醫師與兒童保護專家提醒,若孩子出現以下狀況,家長應提高警覺:
- 不明原因瘀青
- 異常嗜睡或嘔吐
- 情緒突然變得極度恐懼
- 頭部或眼睛出血
- 食慾明顯下降
嬰幼兒托育安全不能只依賴「證照」,更需要制度監督與社會共同關注。對於完全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孩子而言,每一次忽視,都可能造成一輩子無法彌補的傷害。若懷疑孩子遭受虐待,應立即就醫並通報社會局或113保護專線。
造咖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如遇兒虐事件,不肉搜、不轉載,並運用正確管道如113、1995通報。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