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家長和大學生近期都在搜尋「教育部補助3萬元怎麼領」,事實上,目前教育部持續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符合資格的私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學年最高可減免學雜費3.5萬元,而部分經濟弱勢學生還可搭配其他助學措施,進一步降低就學負擔。究竟哪些學生符合資格?要不要提出申請?哪些人不能領?以下一次整理。
私立大專學生每年最高減免3.5萬元
私立大專學生注意,教育部持續辦理「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符合資格的學生,日間學制每學期可定額減免學雜費1萬7500元,一學年上下學期合計最高減免3萬5000元。這筆補助不用搶名額,多數學生也不必自行提出申請,學校會直接從註冊繳費單中扣除。
哪些學生可以減免3.5萬元?
依教育部「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並具有正式學籍。
- 就讀修業年限內的學士班或副學士班,包括學士後學系、四技、二專及五專後二年等。
因此,這項減免主要適用於私立大學及科技大學的學士班、進修學制,以及符合資格的專科班學生。
補助金額多少?
日間學制學生每學期定額減免1萬7500元,一學年兩學期最高共減免3萬5000元。進修學制則依每學分的學分費及相關費用減免50%,每學期減免上限為1萬7500元,一學年最高也是3萬5000元。
若學生當學期實際應繳的學雜費低於1萬7500元,最多只會減免至應繳金額歸零,差額不會以現金方式退還。換句話說,「最高3.5萬元」是減免上限,不代表每位學生一定能拿滿3.5萬元。
是否需要另外申請?
符合資格的學生原則上不必另外申請。學校會依學生的國籍、學籍及修業狀況進行資格核對,並直接在每學期註冊繳費單上扣除1萬7500元,繳費單通常會標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等文字。
學生收到繳費單後,可以先檢查是否已列入減免項目;若符合資格卻未看到扣款,應在繳費前向學校生輔組、學務處或註冊組詢問。
哪些學生不適用?
下列學生通常不在定額減免範圍內:
-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
-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 超過法定修業年限的延畢生或延修生
- 當學期休學、退學或不具正式學籍者
教育部法規另規定,符合資格者即使在修業期間轉學、復學或重新取得學籍,仍須依當學期實際學籍及是否已領過補助等情況,由學校進一步查核。
可以與其他補助一起領嗎?
這項定額減免原則上不能與政府其他同性質的學雜費補助重複領取,包括部分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等。若學生同時符合其他補助資格,通常應比較補助金額後擇一請領。
不過,定額減免可與符合規定的弱勢學生助學措施搭配。教育部推動方案時,也同步針對經濟弱勢學生提供每年1萬5000元至2萬元的助學補助,符合資格者可依各項計畫規定向學校申請。不同補助能否併領仍應以教育部當年度規定及各校審查結果為準,學生不要自行假設可以重複領取,以免日後被追繳。
公立大學學生有3.5萬元補助嗎?
教育部每學年最高3.5萬元的定額減免,僅適用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學生。公立大專學生雖然不能領這項3.5萬元減免,但若符合經濟弱勢資格,仍可依教育部「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等規定,申請每年1.5萬至2萬元學雜費補助,以及住宿、生活助學金等其他措施。
公立學生有其他補助
如果是就讀公立大專校院,符合經濟弱勢資格,同樣可以申請教育部的弱勢助學措施(現已調整為「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依行政院公布的「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每年補助學雜費 2萬元
- 家庭年所得70萬~90萬元:每年補助 1.5萬元
這項補助不分公私立大專學生,只要符合家庭所得等資格即可申請。
公立學生還可申請哪些教育部補助?
符合資格者仍可申請: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
- 原住民學生就學補助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補助
- 就學貸款及貸款利息補貼
-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 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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