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城一名46歲謝姓男子因長期家暴,。5月間妻子申請保護令後,謝男不但未悔改,反多次違法接觸,這次則疑似因為搬家衝突而心生報復,最終在街頭埋伏妻子與小姨子,先開車衝撞機車,再持刀連續猛刺,導致兩人當場死亡。
台灣的犯罪事件層出不窮:性侵、酒駕、詐騙...,該如何遏止犯罪、罪犯們又該如何接受懲罰,是許多網友熱烈討論的話題。到底犯罪者在想什麼?該如何遏止罪犯?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的戴伸峰教授就為各位解答。
家暴犯,在想什麼?
戴伸峰教授在博恩的節目「博音」就分析,常見的三種心理型態包括:
1. 神經質的思維:這種人的自制力較弱,容易過度放大某些現象,導致人更趨向犯罪的可能。
2. 敵意態度:許多中立立場的情境,他們常會覺得自己是被針對、被挑釁的,無法用客觀角度看待事情,容易用主觀敵意看待事情。例如博愛座事件,長抱持敵意態度的人就會陷入:「你故意坐在博愛座上」、「你故意不讓我坐」,事情就會一路往不好的方向發展。
3. 反社會人格:他們常會挑戰社會規範,並從中獲得心理酬償,例如:看到黃燈就想衝、喜歡挑釁警方...就是網路上俗稱的「猴子」、「屁孩」。
戴伸峰教授也在節目中提到,家暴多源自加害者對兩性觀念「扭曲認知」。戴教授:「這種扭曲認知在很多犯罪上都有,尤其是跟兩性相關的犯罪:『我只挑漂亮的欸』、『老婆是我花錢買回來的』、『打女人的才是真男人』。這種扭曲型認知就很危險,需要透過大量的教育才有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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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阻止犯罪?
除非是重大犯罪(一次就被抓到的那種),幾乎所有的惡行,都是從無數次小惡所累積起來的。「詐欺、吸毒、酒駕...這種罪行,都是他們中間不知道成功多少次,才被抓到。所以他們都會有『犯罪很簡單,很容易做』的觀念;反之,如果他們在第一次犯罪、或是剛有那個念頭就被撲滅的話,之後再犯的機率就不會太高,因為我們一般人的自制力還是存在的。」
而戴教授也提到,台灣司法正在推動一項「修復性司法」:讓受害者有機會與加害者對談。此舉目的就是讓受害者告訴加害者他們犯罪的後果,給人造成多大的傷害,並讓加害者負責、補償。希望能用換位思考、設身處地這樣的方式,讓加害者能改過自新。
這起雙屍命案不僅奪走兩條年輕生命,也揭開家庭暴力與心理病態背後深層的社會問題。當我們只著眼於悲劇發生的那一刻,往往忽略了背後一連串「可以阻止但沒人阻止」的瞬間。唯有從源頭建立對暴力零容忍的機制,並透過司法與教育介入,才能真正防止下一場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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