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深藝人曹西平日前驚傳猝逝,享年66歲,震驚演藝圈,也意外引發社會對「遺產繼承」與「特留分制度」的關注。
曹西平生前曾公開坦言與多位兄弟關係緊張,外界也關心,他是否已預立遺囑、身後財產將如何分配。對此,律師呂秋遠透過社群發文,直言此事件正好凸顯台灣現行繼承制度的現實困境。
呂秋遠指出,曹西平在66歲時突然離世,外界並不清楚他是否留下遺囑,而若未事先規劃,即便與兄弟姊妹感情不睦,依法仍可能涉及「特留分」問題。
什麼是「特留份」?
他說明,所謂特留分,是指即使立有遺囑、不打算讓法定繼承人繼承,法律仍保障一定比例的繼承權,其中子女、父母與配偶為原本應繼承份額的一半,兄弟姊妹與祖父母則為三分之一。
呂秋遠進一步透露,法務部近年確實有研議修法,打算剝奪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相關法案尚未在立法院通過。
呂秋遠:特留分應廢除
他也直言,自己個人立場是「全部特留分都應廢除」,因為財產既然是個人一生努力所得,理應享有完全處分權,不該被迫留給關係早已破裂、甚至不想往來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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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寫?
在修法進度緩慢的情況下,呂秋遠也提出「自救之道」,強調「立遺囑才是關鍵」。他指出,遺囑不僅可以隨時修改,更是一種定期盤點自己人際關係與財產配置的過程。目前最常見的遺囑形式包括自書、代筆與公證三種,其中自書遺囑只要全文親筆書寫、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即具法律效力。
至於遺囑內容,呂秋遠直言「幾乎什麼都能寫」,只要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不論是分配方式、遺贈對象,甚至對某些人的強烈情緒表達,都可能生效。他也提醒,若無法剝奪對方繼承權,就必須保留特留分,甚至可以將價值最低、最難變現的財產分配給不想給的人。
此外,他也指出,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尚未過世前「拋棄繼承」依法無效;若真心不願讓特定親屬繼承,則須在遺囑中明確記載「剝奪繼承權」,但前提是必須具備正當理由,例如重大侮辱、虐待、竄改遺囑或謀害等情事,並盡量留下具體描述或證據。
呂秋遠最後以「老死不相往來」為例指出,實務上,若長期與父母或家人完全斷絕聯繫,最高法院曾認定可構成重大侮辱,足以剝奪繼承權。他也感嘆,許多人談繼承談的是「公平」,但現實是「不是自己賺的財產,本來就談不上公平」,與其糾結,不如提早規劃。
曹西平一生直率敢言,生前也曾多次談及家族紛爭與對生死的看淡,如今驟然離世,無意間替社會敲響警鐘——在人生謝幕之前,是否已為身後事做好準備,成為不少人不得不正視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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