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俊曄飽受喪妻之痛,在摯愛大S(徐熙媛)猝世後沉默多日,近日發出聲明「遺產權全交給S媽」全力護愛看哭全網。律師李怡貞對此指出,建議前夫汪小菲若想挽回顏面,需聲明讓孩子維持現狀、繼續支付扶養費,而律師蘇家宏則提醒具俊曄別做1事「否則可能事與願違」。
「拋棄繼承提交法院不能撤回」
汪小菲在大S驟世後,火速奔往台灣,在大S骨灰以私人搭機返回台灣後,更鬧出在媽媽張蘭直播時,透過電話怒斥造謠「為大S包機」一事,具俊曄也在同天發表不爭產聲明,表示大S遺產權全交給S媽,風波越燒越烈。
具俊曄發文隔天刪除了「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都透過律師用法律措施讓他們安全的成長到成人」,表示「之前的中文帖子可能會引起誤會,所以重新上傳」,改為「關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都能妥善把孩子的權利維護好」。
律師李怡貞對此透過FB發文:「具俊曄的文很帥,感覺是包含了拋棄繼承的意思,只不過若真意是要拋棄,正確的做法還是要向法院書面為之。《民法》第1174條規定,拋棄繼承的法定期限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尤其向法院提交後,不能撤回。
李怡貞也指出,具俊曄原文提及的「惡人」若指的是孩子的生父汪小菲,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若指的是孩子的奶奶張蘭:「確實祖父母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

李怡貞提及汪小菲依照目前法律當然取得「單獨監護權」,可主張把孩子帶在身邊:「未來與大S娘家爭議勢必再起,勢必用一些訴訟手段來拖延時間」。
李怡貞建議汪小菲若要「帥一波反制」,可發聲明「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的穩定生活,也願意持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相關遺產與他一概無關,願配合協助全數信託直至孩子成年為止」,建議愛護大S要用正確的方式「否則受苦的是孩子,上法院的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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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呼籲「具俊曄別做1事」
律師蘇家宏看了具俊曄的聲明,也提醒表示「絕對不要拋棄繼承,否則可能事與願違」:
1.遺產繼承權,本身是專屬於具俊曄個人(法定配偶)的權利,不能「直接」轉讓給大S的媽媽。
2.具俊曄可以繼承取得遺產後,再把遺產移轉給S媽,這樣的作法比較「安全」與「確實」,缺點是可能多一筆贈與稅的問題。
3.具俊曄不能用「拋棄繼承」來把權利給大S媽媽。
蘇家宏律師同時說明「關於大S是否有遺囑」延伸的2種結果:
1.大S沒有遺囑:具俊曄選擇拋棄繼承,全部遺產由2個小孩繼承,小孩的監護人是汪小菲,到時不是大S的媽媽取得遺產。
2.大S有合法遺囑:遺囑指定遺產給2個小孩與S媽,給S媽的部分屬於遺贈,如果遺贈沒有侵害特留分,S媽可完整取得受遺贈的遺產。
蘇家宏律師也說,若大S的遺囑「只指定遺產給2個小孩與S媽」,完全沒有提到具俊曄,具俊曄擁有「特留分扣減權」。蘇家宏律師建議具俊曄,可看遺囑執行狀況,與汪小菲監護狀況再作決定,「絕對不要拋棄繼承,免得事與願違」。

此外,葉慶元律師則提醒,大S的2個孩子都還未成年,部分財產會由汪小菲以子女父親的身分取得管理權利,即便具俊曄與大S的孩子簽署繼承協議,仍需生父汪小菲的參與並代表子女同意,因此「大S的財產管理權」在某種程度上,依然與汪小菲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