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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臉書IG滑到社交疲勞?建立生活的「儀式感」終結耍廢模式,4個方式幫你天天加滿熱情!

26 Oct, 2018

作者:李思圓

  

 

01

細數現在網路上的朋友圈,五花八門的消息層出不窮。各類勵志文、暖心文,雖然讀起來很有趣,但讀多了也會感到閱讀疲勞,各類旅行照、自拍照,雖然看上去很美,但看多了也會感到審美疲勞。

不過,我的一個朋友發的任何一則消息,我都不想錯過。即便他每天都發,甚至是一樣的藍天白雲,一樣的花草樹木,也讓人有種經久耐看、特別有趣的感覺。並不是因為他的照片是最美的,而是因為透過他的照片,你可以看見很多生活裡的儀式感,也會發現日常裡更多的小確幸。

他發照片時很有儀式感。比如,每一次發的照片一定要有一個主題,然後用書名號標注,如「《湖城黃昏》夕陽無限好⋯⋯」下面配上幾張夕陽西下的照片,讓你一看標題就懂了他想要表達的意思;比如,他的照片從來都是三張、六張或九張,讓人覺得整齊有序;比如,他每次給照片配上的話,一定要應景、應時、應主題。即便是同樣的照片,只要是他發出來的,那映入眼簾的效果,一定跟別人發的不一樣。

常常有人認為,穿著高貴的禮服,進出高級的西餐廳,喝著好年分的紅酒,才叫真正有儀式感的生活,其實平凡生活裡的平凡人,也能擁有這樣的生活。

有時,生活的儀式感根本就無須很多物質做基礎,發個文,也能看出儀式感,也能擁有美感,讓人覺得特別有趣。細碎而又普通的小事在生活裡比比皆是,它同樣能給人帶來感動和快樂。真正有儀式感的生活是什麼?是對自己、對生活的一種用心,它讓你積極、樂觀地在這個功利的世界裡,尋找著別樣的生活之美。

 

02

現實生活中,很多單身男女總是將就著過自己的日子,似乎做什麼都沒有興致,人前風光無限,優雅美麗,人後卻蓬頭垢面,一副不修邊幅的頹廢模樣。

可是我認識的一個姐姐,卻始終讓生活保持著一種儀式感。她今年三十五歲了,還是單身。有一次,我加班太晚,就到她家留宿。到了她家後,她告訴我不要見外,想吃什麼就去冰箱拿。

我原本以為她的冰箱裡頂多是一些冷凍的食品,可是打開冰箱的那一瞬間,我整個人都驚呆了,只見冰箱裡整齊地擺放著各類新鮮的蔬菜瓜果,最下面一層還能看見一碗蟹黃鮮菇,用泰國玫瑰和荷蘭芹點綴著,極其漂亮。

我連忙問她:「今晚你家有客人來嗎?」她說:「沒有啊,這些食材都是我買來自己吃的。」

姐姐說,一個人無論再忙再累,都不能虧待自己。每天清晨,她比別人早起一個小時,到超市買來最新鮮的食材,吃完自己做的早餐,再去上班。夜晚,她要練半小時瑜伽,看半小時書才睡覺。

生活裡真正的儀式感是什麼?

是即便一個人時,也要對自己的生活負責,永遠不懈怠、不放鬆、不懶惰。是即便一個人時,也要學會愛自己,也可以買一束鮮花、品一杯美酒、做一頓香甜可口的飯菜慰勞自己。一個會愛自己的人,才有能力愛別人。

 

03

我喜歡看書,我看書有很多規矩。古人看書前要焚香、沐浴、更衣,而我看書時,一定不能容忍自己手上留有長指甲,也不可以蹺著二郎腿。而且每看完一本書,我會寫讀後感,摘抄印象深刻或者有用的句子。這樣做除了表示對經典書籍的尊重,更多時候其實是對自己的尊重。這些規矩,不僅僅是浮於表面的儀式感,我也試過在深夜兩點,在無燈的情況下,到公共廁所去看書。

其實儀式感就如你對陌生人的微笑,你以為這是對別人表示友好,其實這是你自己對自己表示友好,就跟照鏡子是一樣的道理,你笑,鏡子裡的人就會笑,你哭,鏡子裡的人就會哭,你如何對待生活,生活就會如何待你。

常常有讀者告訴我,他們其實也很愛運動、愛看書、愛聽講座,愛做一切有意義的事。可這些習慣難免會被別人諷刺為太虛榮或者不合群。別人邀你打牌的時候,你說要去爬山;別人在追劇,你在看書;別人在睡懶覺,你在上培訓課。你的不合群,久而久之,會讓你在這些無用的社交裡受到歧視甚至是嘲笑。

可什麼才是真正有儀式感的生活?是讓一群你不願深交的人評價你是一個有趣的人呢,還是堅守內心的準則,過上自己喜歡的日子?答案是後者。真正的儀式感,並不是做給別人看的,也不是要讓任何人都滿意,任何人都稱讚,而是自己清楚地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你想要的,只有認真做自己的人,才能擁有真正有儀式感的生活。

 

04

儀式感,是一種對生活認真、尊重、敬畏且熱愛的態度。

認真:你每次出門前一定要略施粉黛,認真檢查自己的著裝。你的襯衣領和袖口,永遠白淨清新,不留汙漬。即便一個人生活,你也會認為這是對生活的一場赴約。

尊重:你會在約會遲到時,對別人禮貌地說一句對不起,你會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回家探望家人,你會在下雨天開車路過泥濘小路時,把車開慢些,以免汙水濺在行人的身上。

敬畏:你會對你的工作保持一種熱忱,即便周圍的同事敷衍了事,你也堅守信念。對不知道和含糊不清的事,你懂得探索和求知。

熱愛:有自己的特長和愛好。人的內心中有一份熱愛,才能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到一絲安慰和放鬆。

儀式感其實是一種強烈的自我暗示,這種自我暗示能夠使自己的專注力、反應能力和思辨能力迅速提升。某種意義上,它是認識和理解這個世界的一種感覺。生活中那些無趣和委屈,那些一潭死水、灰頭土臉、見不到陽光的日子,其實是因為缺少了儀式感。世上總有人活得比你更艱難,更不易,但如果心中有了儀式感,就好似給乾渴的生活注入了一股清泉,從此充滿生機和希望。什麼才是真正有儀式感的生活?它是不辜負生命,不辜負自己,不辜負每一朵鮮花盛開的那種歲月靜好的日子,並且伴有一種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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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起來,生活會有趣很多】

 

01

現在的我們沒事就喜歡躺著,躺著看手機、躺著玩電腦,只需用眼睛盯著螢幕,用手滑螢幕。可是生活的趣味和快樂,似乎就在躺著的時光裡逐漸丟失了。

現代人做什麼事都遵循方便、快捷、不麻煩的原則,即便足不出戶,也可以吃穿不愁,衣食無憂,而且特別省事。快遞、速食等便捷式服務越來越多,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市場做不到的。

不知道為什麼,生活變得越來越方便,但從前的那些樂趣卻消失了。

比如你可以坐在電腦前,在淘寶上買衣服,即便價格還能接受,但你再也找不到曾經跟閨密一起為了一條裙子走好幾條街去殺價、去貨比三家時的快樂和成就感。

比如你在手機APP上訂了外賣,雖然會有專人給你送餐到家,但你再也聞不到從前自己買菜煮飯,勞神費力煮出的那頓飯的香噴噴的幸福味道了。

比如……

我們總覺得生活越來越無趣,甚至覺得沒有意思。其實我們過得沒有意思不是因為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而是我們越來越懶,自己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很無趣。

我們越來越依賴便捷式服務,能坐著就不站著,能躺著就不坐著,能不動就堅決不浪費一點力氣。

 

02

有一個朋友,堅持跑步和騎自行車已經將近十年了。即便是寒冬臘月,大雪紛飛,也不能阻止他運動的腳步。他的運動方式非常多,快走、慢跑、騎自行車、登山、做早操。總之,他一直堅持運動,多年未變。而且這個朋友不只喜歡運動,還超級喜歡文藝,喜歡有詩意的生活。

一般喜歡文藝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悲天憫人、傷秋懷古的憂鬱氣質。只喜歡運動的人通常沒有多少浪漫細胞,而且不夠細膩。

但他的生活態度卻很神奇,既可以與你暢遊詩海,又能有個清醒且樂觀的心態來面對生活。他是個能文能武、能靜能動的人。

在他的世界裡,運動就如他的生命一樣。他經常與我分享在騎自行車或跑步的路上遇到的一些美好的事物:湛藍天空上的朵朵白雲,烈日驕陽下的小草,清晨微雨後的向陽花。總之,在路上的所有事物都會讓他覺得生命是那樣有趣。

當他運動起來的時候,就會感到自己永遠朝氣蓬勃,永遠充滿力量。

運動不僅可以改善身體狀況,改善體型,還能讓人在沿途的風景裡感受到大自然別樣的美麗,也可以鍛鍊一個人的毅力和韌性,運動起來樂趣無窮,你還有理由不愛運動嗎?

動起來吧,當你運動的時候,就會發現,生活真的比你想像中的要有趣得多,就像這位朋友一樣,在運動的時候,總會感到每一天都特別精采,每一天都非常有趣。

 

03

朋友D小姐說,是旅行讓她從失戀的悲痛情緒中走出來的。那是D小姐的初戀,戀愛時,她每天都覺得元氣滿滿,生活充滿了歡喜,做一件小事都感到特別帶勁。

可自從分手之後,她似乎對任何事情都提不起興致,整個人好像失去了對生活的激情和渴望,整日以淚洗面,鬱鬱寡歡。

也許針對失戀有很多緩解心情的辦法,比如那句歌詞「我已剪短我的髮,剪斷了牽掛,剪一地不被愛的分岔」,撕掉他寫給你的信,扔掉他買給你的禮物。但你會發現,這些辦法根本不管用。

你看,男孩子失戀了,去打一場球,痛痛快快地流一次汗,就什麼事都煙消雲散了。

歌德曾說:「人之所以愛旅行,不是為了抵達目的地,而是為了享受旅途中的種種樂趣。」

既然旅行能讓人找到樂趣,那就去旅行吧。背上行囊,在路上去感受狂風暴雨,懸崖險灘。去「海角天涯」,在清爽透膚的海水中,聽聽浪花拍打海灘的聲音。

臨清風,對朗月,登山泛水,肆意酣歌。在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路上,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暢懷,足以極視聽之娛。

在路途中行走,在行走中遇見更美的風景、更美的自己,你會發現,在路上的感覺真好。

凱魯亞克的《在路上》曾這樣說道:「我總是不假思索地上路,因為出發的感覺真是太好了,世界突然充滿了可能性。」

有時間的話,去行走吧。去旅行,去出發,你會慢慢感到,動起來,生活真的會有趣很多。不信,你試試?

 

 

內容由 圓神出版《生活需要儀式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