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今日(7/26)是史無前例的「大罷免日」,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也於上午親自前往台北市大安國中投開票所完成投票。然而,他在投票後竟當場打開選票、亮票給媒體拍攝,恐面臨法律責任。
趙少康投票前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原本規劃與友人前往東非旅遊,欣賞動物大遷徙,但因罷免投票撞期,最後取消行程。他語帶遺憾地說:「這輩子應該不會再去看動物大遷徙了,但順其自然就好」。
不過在完成圈選後,趙少康竟直接在走道中攤開選票,主動出示給媒體拍照,隨後才走向票匭並將選票對折投下,此舉明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所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依同法第105條,若不聽選務人員勸導,仍堅持違規,將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後來趙少康表示,今天早上去投票的時候,看到記者拍攝,不小心把選票的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了,直言這是錯誤示範,引發媒體關注,非常不好意思。台北市大安分局指出,此行為經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認定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及第105條規定,大安分局將依法蒐證並通知當事人表示意見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也呼籲民眾行使公民投票權益時應遵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如有相關違法情事,將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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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桃園市楊梅區也發生投票插曲。一名黃姓婦人於上午9時30分左右前往楊梅國中投票所投票時,誤將自己的私人印章蓋在選票上。察覺錯誤後,她立刻向選務人員要求更換選票,但依規定無法受理,婦人情緒激動,當場撕毀選票,引發現場一陣騷動。然而,撕票行為依法屬於違規,將依《選罷法》處以新台幣5000元至5萬元罰鍰,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移送裁罰。
隨著全台各地罷免投票進行,相關違規事件也逐一浮上檯面,提醒民眾在行使公民權利時,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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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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