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片來源:unsplash(非當事人)
竟因一己私慾造成孩子身心不可抹滅的陰影!桃園34歲胡姓男子,去年4月看見鄰居的9歲兒子獨自在外玩耍,竟將男童帶到空地的草叢處性侵,附近居民見狀立刻錄影並報警,當晚警方依桃園地檢署核發拘票將胡男拘提到案,一審法官判處胡男7年6個月徒刑。
圖片來源:unsplash
判決書指出,2025年4月4日下午,胡男利用體型優勢,將男童帶進有濃密雜草的空地內,並利用對方年紀尚幼、不諳性事,強迫男童脫下褲子後進行猥褻,接著強迫對他從事性行為,最後性侵得逞。
附近鄰居在家中剛好向外看,意外撞見男童遭到侵犯,立刻錄下證據影像並報警,警方獲報後於當晚持拘票將胡男拘提到案,訊後經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對胡男提起公訴。而胡男在庭審時坦承犯行,當時清楚知道自己強迫男童發生性行為,「這是我第一次嘗試性行為」,並聲稱自己之後不會出現在男童居住的行政區,「我想要和解,如果法官放我出去工作,我每個月會分期還他們1萬或是2萬」、「我現在關到裡面已經有反省了,以後不會再做這種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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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的供詞與男童、男童母親在警詢時的證詞相符,以及報案人影片、醫院診斷書內容大致相符。不過辯護律師主張,胡男為精神辨識能力有疑慮的身心障礙人士,請求法官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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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胡男就讀的國中、國小證實其就讀集中式智能障礙班,但法官審酌胡男違反男童意願,侵犯未滿14歲兒童,也未與男童家長達成和解,再考量胡男當下具有辨識行為的能力,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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