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凌事件越來越受到高度重視,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即將正式上路!不准請假、在群組裡羞辱、給予過重工作,通通列入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法7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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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不再是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去年底通過的「職場霸凌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即將在7/1正式上路,霸凌問題將關乎企業營運是否合規,若雇主未盡防治義務,基本罰款為300萬元,最高可罰450萬元罰款!此新制將霸凌行為法律化,明確規定若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孤立、貶抑、威脅或排擠他人,屬違法行為,企業應建立預防與處理機制。
7種職場霸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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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職場霸凌?該如何定義?勞動部在《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列出7種常見的職場霸凌行為可參考:
1.挑剔員工:吹毛求疵、在小事上挑剔。
2.孤立員工:以各種方式孤立特定員工,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或冷凍。
3.羞辱員工:主管在群組、同仁面前,咆哮、羞辱、威脅辱罵特定員工。
4.否定員工:拒絕看見同仁的貢獻或努力、否定他的存在價值。
5.不准請假:不准員工請假,或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績效不佳。
6.工作過多:給予特定員工過重的工作,或大材小用、不給其做任何事。
7.設定不切實際目標:給予員工設定不切實際的工作目標,或在同仁努力往目標前進時,賦予其他任務已阻礙其前進。
公司應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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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行為並非「長期持續」才算數,若是情節重大者,例如公開羞辱、威脅或貶抑人格行為,即使只發生一次,也算構成職場霸凌!此外,職場霸凌不限於辦公室,主管同事發生在LINE群組、Email、網路社群中,交派過重工作或辱罵行為也算在內!只要行為確有不當,雇主可依規範進行警告、調整職務或管理處分,雇主須負起職場霸凌防治責任,包含教育訓練、建立申訴管道,若公司或雇主知悉有職場霸凌情形卻不處理、未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將會觸犯法律而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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