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8月期統一發票的1000萬元特別獎,曾有一張開在高雄市鳳山區某飲料店、消費金額僅135元的發票遲遲無人領取。眼看隔年1月6日的兌獎截止日步步逼近,國稅局多次發文催領,不料這份提醒竟勾起不法之徒的貪念,上演了一場「假冒中獎人」的詐領鬧劇。
「補印版」當正本?
檢警調查指出,一名陳姓男子在看到國稅局的新聞稿後動起歪腦筋。他於2024年12月底致電該飲料店,謊稱自己就是該筆千萬發票的得主,並以「發票遺失」為由要求店家重新列印發票證明聯。店家當時不疑有他,在陳男到店取紙本時,還依其要求在發票正反面蓋上店章以示證明。
陳男拿到補印發票後,隨即前往彰化銀行鹽埕分行企圖兌獎,但因無法提出「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而遭到行員當場拒絕。眼見第一時間沒能闖關成功,陳男竟在截止日前夕(1月3日)再度返回飲料店,不斷糾纏並要求店家補開「正本」給他。隨後,他轉往第一銀行高雄分行二度嘗試碰運氣,同樣因拿不出正本再度被拒,其反常的舉動更引起了銀行與國稅局的警覺。
銀行、國稅局聯手阻詐,意外查出千萬真得主
陳男的連番糾纏與銀行的通報,讓飲料店業者與國稅局察覺異狀。店家事後調閱當天的消費紀錄與時間,赫然發現真正的中獎人其實是店內的一位徐姓常客,隨即向國稅局反映,國稅局也循線致電該名徐姓常客確認。
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辦後,檢方認為店家是誤信陳男說詞才協助列印,因此不構成偽造文書罪;但陳男投機取巧、惡意侵害國家財產的行徑明確,最終依普通詐欺未遂罪對其提起公訴。審酌其惡性,檢方更特別向法院建請判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
雖然國稅局與店家成功聯手戳破陳男的騙局,並順利找到了真正的徐姓中獎人。然而,當徐男被通知自己中了千萬頭獎時,卻怎麼也找不到該張發票的正本。直到1月6日兌獎期限截止,他依舊無法提出正本領獎,導致這筆1000萬元的驚天好運,最終只能遺憾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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