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5月引發全台熱議的「陽明山擎天崗活春宮直播事件」,如今有了最新進展。台北一對年輕情侶深夜在陽明山擎天崗公共休憩區發生性行為,卻渾然不知全程遭陽明山國家公園24小時直播鏡頭拍下並同步播出,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瘋傳,也引發社會譁然。士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兩人涉犯公然猥褻罪,但考量均無前科、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最終給予緩起訴1年,並須完成40小時義務勞務。
深夜「一時興起」直播鏡頭全程拍下引爆討論
案件發生於5月15日凌晨0時許,23歲高姓男子與李姓女子騎車前往陽明山擎天崗約會,兩人在供遊客休憩使用的戶外桌椅區,一時情難自禁發生性行為。
由於現場正好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即時直播鏡頭拍攝範圍內,整個過程被24小時直播畫面完整拍下,不少網友深夜觀看直播時意外發現異狀,相關畫面迅速在社群平台流傳,事件也因此曝光。
男子一度答應到案卻失約,兩天後與女友接受偵訊
事件曝光後,轄區士林警方循線調查,很快確認高姓男子身分。據了解,高男接獲警方通知時曾坦承「一時興起」,也表示會請假配合製作筆錄,但當天卻未依約到案。
直到兩天後,高男才與李姓女子一同前往警局接受偵訊,兩人均坦承就是畫面中的男女主角,並承認確實發生親密行為,但表示當時並不知道現場設有直播攝影機,更沒想到整個過程會被公開播送,也對造成社會討論感到相當後悔。
士檢:涉犯公然猥褻罪,緩起訴1年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高男、李女於一般民眾可自由進出的公共場所發生性行為,已涉及《刑法》公然猥褻罪。
不過檢察官審酌兩人均無犯罪前科、素行良好,警詢及偵查期間皆坦承犯行,認為經過此次司法程序已足以讓兩人記取教訓,再犯可能性不高,因此依《刑事訴訟法》作成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
10個月內完成40小時公益服務
根據緩起訴處分內容,兩人除須接受1年緩起訴外,還必須自處分確定日起10個月內,前往檢方指定的公益團體或政府機關,完成40小時義務勞務,若未依規定履行,檢方仍可撤銷緩起訴並依法續行偵辦。
一場直播意外,掀起隱私與公共空間討論
事件發生後,不僅直播影片引發大量討論,案發桌椅更一度吸引不少民眾前往拍照、打卡,甚至成為另類「朝聖景點」。為避免持續造成不當效應,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後續已調整直播鏡頭角度,並將涉案桌椅移除,希望降低民眾刻意前往模仿或聚集的情況。
律師提醒:公共場所性行為恐涉公然猥褻罪
法律人士指出,《刑法》公然猥褻罪的重點,在於行為是否發生於不特定人得以看見或自由出入的公共空間,即使當下自認四下無人,只要客觀上仍可能遭他人目睹,例如公園、停車場、海灘、步道、觀景台等地點,都可能構成犯罪。即使行為人沒有刻意公開展示,也不能因此免責,仍可能面臨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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