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名律師呂秋遠近日捲入私生子風波,事件起因於他與一名曾在其律所擔任實習律師的女性發生關係,並被指控逼迫對方墮胎。該名女性爆料,呂秋遠曾以「這是受精卵」等冷酷言詞輕視胎兒,甚至在女方拒絕墮胎後將其開除,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與批評。
面對風波,呂秋遠曾於4月22日發聲明,強調此事屬於個人隱私,並呼籲外界停止關注,強調自己沒有違法或錯誤行為。然而,事件並未因此平息,反而引發法律界對實習律師制度與律師倫理的深刻反思。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公開發文嚴正指出,此事絕非單純的私人糾紛,而是涉及法律職場權力結構與教育制度的重大問題。他強調,律師與實習律師間存在明顯權力不對等,若實習律師遭遇性騷擾卻無法反抗,這樣的制度如何培養出真正能捍衛正義的法律人?他呼籲應改革實習制度,強化監督與申訴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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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呂秋遠作為指導律師,利用職權與實習律師發生不當關係,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損害律師職業形象。事件也引起社會對律師職場性別平等與職業倫理的廣泛討論。
呂秋遠私生子風波不僅衝擊其個人形象,過去曾為媽媽們發聲、爭取權益的形象對比現在行為更顯諷刺。他與實習律師的關係更揭露我國法律實習制度的結構性問題。藉由此事件,相信法律界與社會大眾會重新檢視律師職業倫理,與實習制度的改革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