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許多上班族來說,一年中最期待的時刻莫過於領到那筆「年終獎金」,即便對工作早已乏味,或早有離職打算,仍忍著壓力苦撐,只為了那一筆辛苦錢。然而,一名網友近日在網路上發文,坦言自己已找到新工作,想在過年後入職,但現職公司固定在農曆年前一天發年終,讓他陷入兩難:「領完年終立刻提出離職合適嗎?還是會影響年終?」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多數人建議:「先確定年終入袋再走!」
年終前後離職的兩難
這名網友在Dcard表示,新公司希望他在過年後立即報到,而現職公司年終發放日期剛好在農曆年前一天。按照公司規定,離職需提前10天通知,加上手上的特休尚未使用,他打算等到年終入帳當天提出離職,接著利用隔天開始的9天過年連假,避開與主管面對面談話的尷尬。
不過,他也坦言擔憂如果完全沒有交接時間,可能給同事造成困擾;若提早提出離職,又怕公司以此壓縮或取消年終,得不償失。
網友建議:領到錢再走,新公司可協商入職時間
貼文底下的留言提供不少實用建議,包括:「確保年終入袋,最好選在年終入帳當天或稍後提離職」、「利用假期交接也不影響同事工作,新公司入職日期可商量」、「預告期包含週末與特休,通常幾天就能完成交接,公司也不會刁難」、「一定要等領到年終當天再提,早點提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我會選二月底離職,既能領到年終,也能有時間處理交接,不留遺憾。」
整體看來,網友們一致認為「先拿到年終再走」是最保險的策略,而新公司的報到日期通常有彈性,完全可以透過溝通安排。
年終獎金與離職時間的抉擇,幾乎是每位上班族都可能面臨的「心酸難題」。專家與網友建議,最穩妥的做法是:先確定年終入帳,再提出離職,並適度安排交接時間,既保障自身權益,也避免給同事和公司帶來麻煩。至於新工作的入職日期,多半可以透過協商調整,務必把「錢」與「交接」都安排妥當,安心迎接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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