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圖片來源:pexels(示意圖)
不少人在找工作時,經常看到徵才條件寫著「月休8天」、「上班9小時含休息」,看似合理卻暗藏違規風險!專家提醒,這類常見寫法其實可能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一旦被檢舉,雇主最高恐面臨100萬元罰鍰,引發外界關注。
「月休8天」其實不夠?
勞基法顧問廖茂霖在IG指出,依照制度一年共有52週,若採週休二日,全年至少應有104天休假,但若以「月休8天」計算,全年僅有96天,等於直接少了8天假期,還未包含國定假日,明顯低於法定標準。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天應有2天休息日,專家提醒,若僅以「月休8天」概括,遇到跨5週的月份時,實際休假可能不足,容易觸法,一般來說,「月休約10天」才較接近法規精神。
工時也有地雷!
除了休假天數,工時安排同樣暗藏問題。依規定,勞工每工作4小時至少需休息30分鐘,若每日總工時安排不當,即使標榜「含1小時休息」,仍可能違反規範,成為另一項常見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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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違規最多
從實務面來看,服務業因人力調度彈性大,常採變形工時或延長工時制度,成為被檢舉的高風險族群,專家指出,不少雇主誤以為這樣能節省成本,但一旦遭勞工蒐證檢舉,反而可能付出更高代價。
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元 !
若違反相關規定,依現行法令,雇主可能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鍰。專家也提醒,求職者若發現不合理條件,可透過拍照等方式保留證據,向主管機關反映自身權益。
消息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直言:「政府應該開放獎金,才會踴躍檢舉,老闆們才會怕」、「哇!一大堆,檢舉不完」、「保全業問題最大,一堆都在非法經營特許行業,以物業管理來做保全業」、「然後老闆還會會大聲說,服務業都這樣,大家都不用做了啊」、「保全業和運輸業包含車站,都一堆超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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