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廣為討論的,就是武漢肺炎疫情了!走在路上幾乎人人都戴口罩,落實自主防疫,除了戴口罩,大家也要記得勤洗手喔!而現在讓人頭疼的是,到底還該不該去日本旅遊呢?在很早之前就安排好的行程,從機票、住宿、交通票券以及門票費用,零零總總加起來很可觀,放棄的損失很大(扶額),不過也有許多人不願意冒險前往,畢竟健康第一啊!而選擇退費的話,損失會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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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的旅遊警示燈號,只維持灰色(第一級注意)的提醒等級,要遵守當地的一班預防措施,不能要求全額費用,所以不管是旅行團取消或機票退費,都得要賠上不少錢。
如果是向旅遊業者購買行程的人看過來~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解除契約者,應依旅行業提供之收據,繳交行政規費,並應賠償旅行業之損失」,賠償基準如下:
(一)旅遊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
(二)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10%。
(三)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20%。
(四)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30%。
(五)旅遊開始前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0%。
(六)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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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現在正是準備迎接櫻花季的時期,如果你有購買4月的日本賞櫻花行程,趁早決定退團的話,可以拿回90~95%的團費,所以大家要早點決定比較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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