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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漏結75元拿鐵內幕!呂秋遠曝店長算計:原本要罰18萬

台灣高等法院近日針對一起超商徐姓女店員「漏結75元燕麥奶拿鐵」案改判無罪,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外界起初不解,為何區區一杯咖啡會一路上訴到高院?對此,有辯護律師出面揭露驚人內幕,指出在台灣現行法律體制下,這類案件若不接受資方「天價和解」,員工面臨的基本代價高達 18 萬元,也因此常成為部分無良雇主「以刑逼民」的恐嚇工具。

業務侵占罪最低刑期6個月有期徒刑

呂秋遠律師指出,根據刑法規定,一般顧客偷竊店內商品屬於「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若金額極低,檢察官甚至能給予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將自己掌管的錢財或物品據為己有,就會被認定是「內賊」,觸犯「業務侵占罪」,最低刑期就是 6 個月有期徒刑,算獲准易科罰金,最低代價就是高達 18 萬元的罰金。

部分雇主鑽法律漏洞「獅子大開口」

正因為業務侵占的刑度極重,部分雇主便抓準基層員工害怕留下前科與背負巨額罰金的心理,在私下協商時就提出高於實際損失金額的索賠要求。。以本案徐姓女店員為例,她因大夜班過勞漏結 75 元拿鐵,店長竟直接開口要求 1 萬 5 千元 的和解金。對於基層勞工而言,喝一杯咖啡卻要賠償 200 倍的金額,自然無法接受而拒絕和解。

呂秋遠分析,當時店長或許在心中暗笑,若走上法院,就至少要付出18萬的代價,就算一審法官情堪憫恕減刑一半,易科罰金仍高達 9 萬元:「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

圖片來源:AI生成
圖片來源:AI生成

呂秋遠律師藉此案指出,立法院近年已逐步修法放寬公務員小額貪污的處罰條款,並設有微罪不舉之機制。相較之下,面對社會底層、高勞動強度的弱勢勞工時,現行法律對於微小金額的「業務侵占」仍維持 6 個月起跳的嚴厲刑期,這在比例原則上是否公平,不免引發社會質疑。

呂秋遠呼籲,立法機關應審慎思考現行法規是否過度向資方傾斜。唯有檢討微罪的刑度結構,並在法律條文中適度納入對基層勞工勞動環境與身心苦楚的考量,司法才能真正實踐至善與公平的藝術,避免國家司法資源淪為私人企業進行威嚇與施壓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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