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受東北季風與「颱風」外圍環流共伴效應的影響影響,許多上班族一出門就遇到傾盆大雨,甚至部分地區的路段淹水無法通過,如果因此受到影響遲到或缺勤應該怎麼辦呢?今天就帶你看看以下「這5種情境」下,薪水應該怎麼算!
天災宣布停班,不出勤時
勞動部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指出,若勞工所在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的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班,勞工因而無法出勤,建議雇主應全額支付當日工資,且不得將此視為曠工或遲到,也不可要求勞工補請事假或其他假別。
天災宣布停班,雇主要求出勤時
若某地區宣布停班,但雇主仍要求勞工上班,勞動部建議,除了正常支付當日工資外,雇主應考慮酌情加發工資,並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或交通津貼等協助,確保員工能安全到達工作場所。此外,萬一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也屬於職業災害,雇主應給予職災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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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造成遲到或缺勤時
如果勞工的工作地並未宣布停班,但由於豪雨導致交通中斷,無法準時到達或無法上班的情況下,勞動部建議雇主應給予當日工資,保障勞工的薪資權益,且不得因此視為遲到或缺勤,而扣除勞工工資或全勤獎金,也不可要求勞工補請事假或其他假別。
豪雨釀災要求加班時
勞工若因豪雨釀災被要求加班處理緊急情況時,勞工應盡力配合,但如有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雇主不得要求強制加班,且加班時段工作需「加倍發給」,並確保其在安全環境下進行工作,在工作結束後也要有12小時的休息時間,才能再工作。
有家庭照顧之需求者時
有時我們會遇到宣布停課不停班的情況,這時候若勞工有親自照顧子女或家庭成員之需求,可依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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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豪大雨並沒有達到放假標準,但是大雨造成的不便確實很讓人頭痛,這時候就需要勞工依個人情況做抉擇,同時雇主也應該配合相關規定,避免造成勞資雙方的困擾,大家有遇過類似的情形嗎?即使沒有,未來遇到時也可參考相關規定喔!
資料來源:勞動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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