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以為在家滑滑手機、看個成人直播只是現代人的「夜間娛樂」?在國外,這件事即將成為刑事犯罪。從今年7月1日開始,將正式啟動一項全新的數位性交易法案:只要你花錢看即時的大尺度直播互動,不管平台名稱叫什麼,都可能被視為和現實生活中的買春一樣,最高可處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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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裸露鏡頭,而是「即時互動」惹的禍
這次瑞典的立法焦點,其實不是放在大家熟悉的成人影片,而是「即時互動、付費指定內容」。根據外媒《New York Post》報導,新法的意思其實很清楚:只要你付錢讓對方即時為你表演大尺度行為,然後你在螢幕前觀看,就構成刑事責任。
相較之下,那些事先錄好、平台上已存在的「點擊付費」成人影片,依然合法。換句話說,看錄影檔OK、直播可能就NG,重點不在你看什麼,而是你有沒有出錢要求「來一段即興演出」。然而此項規定,也正好切中OnlyFans等平台的營運模式,許多創作者靠的就是訂閱制搭配「粉絲指定秀」。瑞典這一改,等於是從根本端打擊這類直播互動內容。
瑞典不是第一次「法律先行」
回顧一下瑞典在這塊的作法,早在1999年,他們就通過全球第一個將買春定罪、性工作者除罪的法案,立場非常鮮明。花錢買性服務,抓的是你這個「客人」,不是提供服務的人。這次的數位法案,也是延續這個核心邏輯,只不過從街頭小巷搬到了Wi-Fi連線的世界。
立法的推手之一、社會民主黨議員特蕾莎·卡瓦略(Teresa Carvalho)就表示,這是對「性交易數位化」的回應,並不是針對創作者,而是要保護年輕人與其他可能受剝削族群。因為背後的問題不只是情色內容本身,更常牽扯到毒品、人販甚至跨國剝削,不是你打開直播看到的那麼簡單。
當然,這樣的法案也不是沒有爭議。反對聲音最強的,就是來自性工作者權利倡議團體。歐洲性工作者權利聯盟的成員Yigit Adin接受德媒《Netzpolitik》採訪時就指出,瑞典的這條新法,讓人聯想到美國2018年的 SESTA/FOSTA 法案,那個法案本來也是為了打擊網路性交易與剝削,但後來被批評為壓縮了性工作者的合法生存空間,連帶讓許多依賴網路維生的平台與用戶也吃了大虧。
Yigit認為,瑞典這樣做,雖然是「出於保護」,但實際上可能讓從業者更加地下化、更加危險,也把用戶變成潛在罪犯,模糊了平台、創作者與觀眾之間的界線責任。
從街頭紅燈區走到直播鏡頭前,性交易的形式一直在變,但法律也不會原地踏步。瑞典這次的新法,無疑會成為全球討論「數位性行為合法性」的重要風向球。至於這波法案會不會影響其他國家?平台們又該如何因應「合法錄影 vs. 違法直播」的模糊地帶?恐怕都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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