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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與第85條之3修正案,針對拼裝車、假車牌等違規行為大幅加重罰則與行政處分,下周(7/15)起將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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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重點一次看!
1.拼裝車或使用吊銷/註銷等牌照者
未經合法組裝認證、擅自將不同車輛或零件拼湊而成的車輛,這類車輛多數未經安全檢驗與車型審核,屬於非法上路車輛,在台灣法律上是明確禁止使用的。汽車所有人可處3,600元以上、最高3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車輛,強力取締未審核車輛上路 。
2.6類未懸掛有效號牌
包括未掛牌、吊扣期間行駛、不依規定位置懸掛、號牌變造或遺失未報補等,統一最高罰36,000元,並當場拖吊車輛。
3.偽造、變造車牌行為
最嚴重者可處72,000元罰鍰,車輛也將當場扣留;若造成他人傷亡或再犯,可沒入車輛。
4.駕駛人也將被併罰
除車主外,駕駛人在上述未掛牌、假牌等行為下也將處36,000元罰鍰,擴大追責範圍。
5.新增違規類型
第12條第4項增訂,偽牌、不依規定懸掛車牌於道路停車亦屬違規,依法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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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修法針對拼裝車及假車牌問題祭出雙重打擊,不止重罰還會當場扣車,具強烈威懾力。若假牌致人傷亡,罰則更升級至沒入車輛,法遵成本明顯提高。
此外,此次修法從單純責罰車主,擴大到「駕駛人也併罰」,屬於行政責任追及的重大突破。也提醒民眾,自7月15日起若上路時無照、假牌、吊扣中上路,民眾可能立即面臨高額罰單與扣車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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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眾注意!
- 持有合法號牌,並懸掛於規定位置。
- 切勿駕駛拼裝車、假牌車輛或已吊銷登記車。
- 若使用偽變造牌照,恐面臨72,000元罰額及扣車,嚴重者可能全車沒入。
- 此次修法大幅強化車輛號牌管理,也提醒所有車主與駕駛人,務必遵照法規,免受重罰。
修法重點在於加強車牌管理與違規抑制,不再只有罰款,更透過扣車、沒入等手段提升違規成本。駕駛人與車主都需注意,避免因號牌問題面臨高額罰鍰或失車風險。
資料來源: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