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一名有34年資歷的黃姓清潔隊員,去年7月執勤時發現了一個民眾丟棄的電鍋,心想若送給熟識的拾荒老婦,或許能讓她煮上一頓熱飯,但這一片好心反倒替自己惹上麻煩,黃姓清潔隊員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9日他前往開庭時一度哽咽,表示自己不知道會如此嚴重,「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去年7月26日晚間,黃姓清潔隊員在執勤時發現,有個民眾丟棄的舊電鍋還能使用,想到熟識的拾荒老婦生活困苦,於是先將舊電鍋帶回家測試後轉贈給對方,希望能夠讓老婦吃上一頓熱粥或熱飯,不料卻遭檢舉,清潔隊要求黃男返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老婦索回,他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電鍋送給老婦,才將舊電鍋取回並主動向主管自首。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姓清潔隊員坦言,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語氣有些哽咽地表示,「我是真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北市環保局認為黃男為公務人員,即便估算該電鍋回收價僅值32.56元,仍不得擅自處理回收物,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送辦。不過檢察官也在起訴書中表示,黃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首與自白、以及第12條情節輕微等減刑規定,建議法院從輕處理;若法院採納,黃男最終可能面臨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望緩刑,免於入監;黃男的善心一念卻換來官司纏身,對他而言也成了一次深刻的教訓。
一審決今日(12/2)在士林地院公布,黃男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黃男得知自己不用入獄後,先是愣了一下,接著露出靦腆憨厚的微笑;然而由於判決包含褫奪公權1年,意味著清潔隊職務恐怕無法繼續,黃男被問到之後的工作規劃時,小聲說道「就退休了」,更表示之後還是會繼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封面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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