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前台灣多位藝人「閃兵」爭議引起討論,也讓兵役體位制度成為社會焦點。國防部日前正式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針對免役、替代役與常備役標準進行全面檢討。未來若修法通過,免役門檻將大幅提高,扁平足免役走入歷史,高血壓免役條件也將嚴格把關,須住院接受24小時血壓監測。
免役率偏高,醫療進步成關鍵考量
國防部指出,體位區分標準自民國63年施行以來已歷經19次修正,但相較新加坡、南韓等徵兵國家,台灣役男免役率仍高達16%。隨著醫療科技進步,不少過往被視為不堪服役的疾病已可穩定控制,因此決定通盤檢討體位判定標準,盼兼顧兵役公平與國防需求。
替代役首度細分A、B級
此次修法一大重點,是將替代役體位正式區分為A級與B級。國防部說明,不同替代役單位的服勤性質差異極大,透過分級制度,可依役男身體狀況更精準分發服勤內容,避免一刀切造成不適任情形。
免役門檻拉高!BMI>45、身高≦144公分才免役
在體型條件方面,免役標準明顯收緊。未來僅有BMI大於45,或身高未達144公分者,才符合免役體位。以170公分身高為例,體重須超過約130公斤才能免役,較現行標準大幅提高。身高部分也同步調整,常備役不再設上限,只要達150公分以上即須服役。
高血壓嚴審、扁平足不再免役
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高血壓「閃兵」問題,草案明定,中度以上高血壓若未併發心臟、腎臟或血管等實質器官病變,將不得免役,僅能依程度服替代役A或B級。且所有中、重度高血壓個案,皆須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杜絕造假空間。
過去常被視為「免役關卡」的扁平足,也在此次修法中被全面調整。未來即便足弓角超過168度,也不再免役,而是改列為替代役A級;足弓角在168度以內者,則仍須服常備役。相關足部畸形,如重度拇趾外翻、空凹足等,也一併改列替代役。
脊椎與精神疾病「強調功能影響、完整病歷」
脊椎側彎、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未來不再單憑診斷或是否動過手術就能免役,而是回歸實際神經功能與運動能力判定。精神疾病部分,嚴重型憂鬱症或精神病免役門檻同步提高,須接受一年以上治療,並完成心理衡鑑,由精神科專科醫師提出完整評估報告。
整體而言,國防部此次修法方向明確,從過往「有病就免役」,轉為「是否影響服役能力」作為核心判斷依據,未來役男體位判定,將更著重實際功能狀況與醫療佐證,也意味著免役將回歸極少數例外,而非常態,那大家怎麼看呢?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