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福建省莆田市近日發生一起引發全國輿論關注的社會事件:兩名國中女生因好心扶起一名自行車摔倒的女子,卻被對方提起民事索賠,要求賠償人民幣22萬餘元(約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事件一出立即引爆「助人是否該被懲罰」的激烈討論。
好心扶人卻變成官司主?
事情發生於2025年3月14日下午,地點位於福建莆田市城鄉一處道路轉彎處。據陸媒與監視器畫面顯示,一名女子騎單車在轉彎時因避讓一輛轎車而失去重心摔倒。隨後,兩名正在騎電動車的國中女生見狀停下車,彼此略微猶豫後仍決定上前幫忙將她扶起並整理車子。
然而事後該名婦人透過民事訴訟向其中一名女學生家屬追討損害賠償,聲稱是學生的電動車驚嚇到她,導致其跌倒摔傷,要求民事賠償共計人民幣約22.4萬元(含醫療費用、護理費等費用)。
中國交警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將此案歸類為「無接觸交通事故」,判定婦人自身未能注意路況為主因,學生因未成年且操作電動車違規被認為承擔「次要責任」。
監視器影像成為焦點
監視器影像顯示,婦人失重倒地前並未與學生發生實際碰撞。大量網友指出,婦人是在避讓出現的私家車後自行失衡摔倒,並無證據證明學生的出現是造成其摔倒之直接原因。此結果成為索賠的法律依據,讓此起原本「扶起摔倒者」的善意行為變成引發法律責任判定的爭議事件。
家屬與網民強烈反彈
事件曝光後不僅讓當事女生承受心理壓力,家長也對高額賠償感到無法接受。女學生的母親表示,女兒純粹出於善意並無惡意或過失行為,沒想到做好事卻被追責,不僅造成沉重負擔,也讓孩子留下心理陰影。
大量網民在社交平台熱議此案,部分人指出22萬元的賠償額度過高且缺乏實質因果證據;更有人呼籲若法院最終認定學生無責,應考慮對誣告者追究誣告或敲詐勒索責任,以免讓善良者卻步。
網路上評論不一,也有人從法律技術角度分析,認為如果學生電動車出現在距離過近或速度過快等因素,可能被界定為有一定過失,但是否能構成事發因果仍有待法院認定。
此案目前已定於2026年2月26日於靈川法庭開庭。法律專家指出,法院在審理時將需深入分析事故現場證據,包括影像資料、雙方位置與距離、當時路況等因素,以還原事故真相,並判定責任與因果關係。
專家提醒,這樣的判決不僅關乎個案賠償,更將成為社會對「好心人是否會因助人而負法律責任」的風向標,深刻影響中國社會對於日常生活中助人行為的信心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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