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康永
我們並不恐懼「未知」,只是對「未知」感到不安而已。而這份不安當中,有強烈的嚮往:探索未知的自己,而不是固守幻想中所謂原本的自己。
「我朋友說我變了。」他說。
他很消沉地看著桌上的那碗黃魚煨麵。煨麵微微冒煙,很應景他的消沉帥臉。
「嗯,那恭喜你啊。」我說,開始吃我的煨麵。朋友的消沉,與吃煨麵的胃口,不必互相影響。
「恭喜我?!你的中文行不行啊?如果他說『你改變了』,表示我改好了,這才是稱讚,這才值得恭喜。他說的是『我變了』,這不是好的意思。」
「是喔,那他覺得你是怎樣的變了呢?」我問。
「他說,我根本就不是原來的我了⋯⋯」
「唔⋯⋯『原來的你』⋯⋯」我吃著麵。「請問,什麼時候的你,才是『原來的你』啊?七歲的你?十七歲的你?還是二十七歲的你?還是,你那個朋友認識你那一天的你?」
他愣住了,久久沒有回答我。
這個消沉的人,是我朋友。他是個明星,出道多年,得到粉絲稱讚他一直沒變,現在只是某個朋友說他變了,竟然可以消沉到坐視煨麵的湯漸漸被麵條吸乾,徒然的講一些似通不通的話。我仔細的用湯匙舀好湯,再把少少的麵條,放進這匙湯裡。
吃煨麵的每一匙,都應該被妥善佈置成一碗整齊的小湯麵,自成一個小天地。
什麼叫「你變了」?「不變」是值得高興的事嗎?
什麼叫「原來的你」?在子宮裡的你?還是剛上學的你?
別人含混的表達,我們就含混的收下,含混的產生情緒,含混的自責,卻不追究到底自己有什麼可責備的?
對自己真是夠隨便的。
如果不知道饅頭是怎麼回事,怎麼做得成饅頭?如果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怎麼做得成自己?我其實常聽到這句話:「如果這樣,就不再是原來的我了!」「我還是比較喜歡原來的我。」我聽了都會納悶這個「原來」是怎麼定義的。
你說過類似的句子嗎?連今天的我跟昨天的我都不同,怎麼會有「原來的我」?
只有一個角度比較合理:這個所謂「原來的我」,也是每秒都在變化,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意思。它應該是指一個狀態:在曾經活過的各種我當中,活得最自在的那個我。
曾經活過的我當中,活得最自在的那個我⋯⋯聽起來是很不錯,但也不必一輩子抓著不放吧。家裡坐起來最舒服的那把椅子,未必是世上最適合你的椅子,總得多出去坐幾把沒坐過的椅子,才知道。
說穿了,「原來的我」,就是一個已經知道活起來是什麼滋味的、已知的我。
把這樣一個我,裱上金框,題匾曰「原來的我」,供在堂上,這不等於是故意要把一條河流攔成一窪死水嗎?
是的,人都不喜歡「未知」。原始人好不容易摸熟了一條安全的路,突然要試條新路,必須進入一個深不可測的森林,當然會惴惴不安。
所以會希望大家都別改變,自己也別變,世界也別變,一切如往常就好。可惜世界每秒都在改變,我們沒辦法自己一個人不變。地形改變、氣候改變、身在其中的我們,也一定改變。
對於「未知」會感到不安,我們就去弄清楚不安的起源,但不必誇張的把這份不安,說成是「恐懼」。
情商追求恰如其分。把「恐懼」調整為應有的份額,如果能把龐大的恐懼,縮小為可掌握的「不安」,就比較不會錯過其中那份對未知的嚮往。
我們並不恐懼「未知」,我們只是對「未知」感到不安而已。而這份不安當中,有強烈的嚮往:探索未知的自己,而不是固守幻想中所謂原本的自己,「生活」,是「生長」與「活動」,不是把自己裹成木乃伊、二十四小時挺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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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的序】
我希望你常常跟自己抬槓,常常跟世界抬槓,死命抬槓之後的明白,才是真的明白。
每個人都是為自己活的。 只是有的人做到了,有的人沒做到。
沒做到的人,當然不是不想做到,而是因為老是被別人誤導,結果就很可惜的,一直沒有真心的對自己。
既沒有真心的認識自己,也沒有真心的愛護自己。
就像每個人都想吃到真的黑松露,但如果隨便的聽信人言,應該就會不斷吃到似乎是又似乎不是黑松露的東西,然後對黑松露感到失望。
對人生失望以後,本來想就這麼混下去吧。但這樣混下去會越混越不知道自己是誰,也弄不清自己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接下去的人生,也就根本談不上自由自在的做自己了。
覺得這樣很可惜的話,就對自己好一點,真心的對待自己一次吧。
別人不會故意誤導我們,別人沒那麼閒。
別人只是把他們也相信的事,不斷的告訴我們,我們聽從了,很少鼓起勇氣面對:那真的是我們想要的生活嗎?
紅燈停止綠燈走,這是我們都要聽從的,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安全順利的在馬路上通行。
但我們的內心不是馬路,在我們內心通行的,只有我們自己。我們該為自己建立內心的交通規則,我們要認得出我們的紅燈與綠燈。
哪些是別人很相信、很認真的告訴我們,卻誤導了我們的事?
舉一些例子:
「祝你天天快樂。」這等於是抓了一把糖果塞滿你的嘴,祝你每天就吃這個,說這就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
「別老是講死呀死的,幹嘛這麼悲觀!」難道有任何活過的東西,是不死的嗎?難道不講死就不會死嗎?死亡這麼重要、又一定會遇到的事,不認真的放在貼身的口袋,卻反而塞進一個叫做「悲觀」的抽屜,假裝沒有這個東西?
「又考第一名,真乖!」很常聽到,可惜也很混淆人心。一班那麼多人,只有一個第一名,那第二名到最後一名好歹也該各搭配一句稱讚的話吧?而且,用「乖」做標準,來稱讚小孩,難免會讓小孩以為聽話是一種重要的成就吧?
有人大概覺得我是故意在抬槓。
我是在抬槓。我們都應該練習這樣的抬槓∼把莫名其妙就壓在我們身上的各種槓,抬起來移走。
我希望你常常跟自己抬槓,常常跟世界抬槓。死命抬槓之後的明白,才是真的明白。
糊塗不值得追求,豁達才值得追求,而豁達可不等於糊塗。心裡糊塗的人,不明白,豁達不了,內心也不會強大。
別人為什麼會跟我們抬槓?因為對方覺得我們糊塗,想喚醒我們,才跟我們抬槓。(當然,也有人就是為了抬槓而抬槓的,那些是不在意自己目標,隨便揮霍心力的人,等他們明白了,就不會這樣了。)
讓自己盡可能變成一個明白的人,是非常過癮、也非常值得的事。不管是透過抬槓、透過看書(看書常常就是邀請作者跟自己抬槓)、透過閉關思考、透過生活的小打小鬧或大起大落都可以,只要能夠變明白,只要能夠這一秒比上一秒明白、今天比昨天明白,就都是過癮又值得的事。
有些人以為「討人喜歡」是情商很高的境界。
很遺憾,如果討人喜歡,卻失去自己,那是情商最糟的狀況。
失去自己,不管情不情商,就是最糟的狀況。
情商的出發與歸宿,都必須是自己,不然情商就沒有意義。
舒服的做自己,是追求情商的最重要原因。
就算是打定了主意,要用盡一生去服務別人的聖人們,他們能夠這麼篤定的如此度過一生,也正是因為他們找到了自己要的生活,他們平心靜氣、而不是覺得全世界都欠他們的、舒服的做自己。
我相信的情商,很樸素,也很實際。
我幸運得到認知心理學的一些著作啟發,讓我有機會想出舒服做自己、舒緩建立情商的三個原則。這些想法給了我很多力量,我希望也能給你力量。
第一個原則,就是「明白」,不再人云亦云,不再讓自己的心,屈服的被捏在別人手中的那種「明白」。
這本書想講的,就是這個很珍貴的「明白」。如果有機會再寫下去,我會努力講好另外兩個原則:「剛剛好」與「慢慢來」。
這不是一本教我們快樂的書。在我嚮往的生活裡,快樂沒那麼重要,快樂很討喜,但快樂不及平靜重要。
我對快樂,當然喜歡,但我希望是「明白且恰當」的喜歡。我對悲傷,當然不喜歡,但我也希望是「明白且恰當」的不喜歡。
前面一開始抬槓時所講的那些「講死」「考第一名」,我都希望我能「明白且恰當」的看待,不要抹黑,也不要抹白。
我自己還在練習,差得還遠,但這就是一部分令我有興趣活下去的動力,不是缺憾。我樂於逐漸的、一步一步的「慢慢來」。
寫這樣一本書,就是我「一步一步、慢慢來」其中的一步。
你也會邁出你的第一步,乃至更多步。你大有可能比我先抵達。我在這方面根本不是什麼有慧根的人,每一步都費勁。
費勁,可是值得。
一步一步的慢慢來,有一天就能做到「剛剛好」。
而這一些,都必須從「明白」開始。
明白自己,一步一步慢慢來的做自己,為我們自己活一次。
因為我不確定我們到底可以活幾次,很有可能就這麼一次,所謂二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在林子裡的鳥再多,也比不上已經抓在我們手裡的這隻鳥。黑鳥也好,白鳥也好,胖鳥也好,瘦鳥也好,讓我們為自己盡情自在的活一次吧。
內容由 圓神出版《蔡康永的情商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