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店家在當天食品沒有賣完時,都會選擇打折售出,或是讓員工自己帶走,不過在西班牙卻有一位超市員工,因為吃掉了即將丟棄的炸丸子,而被認定是違規行為解雇,但超市卻被員工告上法庭,甚至需要賠償新台幣132萬,究竟是怎一回事呢?
偷吃要丟掉的炸丸子遭解雇?
據外媒報導,最近西班牙最大的連鎖超市 Mercadona,因為解雇一名資深員工而被法院裁定敗訴,需要支付高額賠償,甚至被要求重新聘用該員工。
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7月,這名員工在超市打烊後,把要被丟掉的炸丸子吃掉,而根據超市的內部規定,偷吃超市內的食物屬違規行為,公司因此對這名員工做出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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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服提出訴訟!
據報導表示,這名員工擁有16年的資歷,一直以來都表現良好,也因此他對自己只是食用報廢食品,而被解雇的處分感到不合理,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並未造成公司任何實質損失,認為公司應該重新聘用自己並提供賠償。
在今年5月,西班牙下級法院也針對此案做出裁定,認為超市的解雇行為並不合理,要求Mercadona超市讓這名員工恢復職位,並賠償他薪資損失約 3.9萬歐元(約新台幣132萬元),法院指出,這些炸丸子原本就計劃被要丟掉,因此員工的行為並沒有對公司利益造成影響。
對此,Mercadona超市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但最終卻被卡斯提亞-拉曼查(Castilla-La Mancha)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另外,高等法院還要求超市需要支付額外的600歐元(約新台幣2萬元)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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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判決也為這名員工爭取到了合理的待遇,不過即將要丟棄的食品,應該怎麼規範比較好呢?大家又是怎麼看這件事的?
資訊來源:the oliv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