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台高度關注的半導體竊密案今(27)日出爐一審判決。台積電(2330)涉及2奈米與14奈米以下先進製程機密外洩案,上午11時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
由於本案觸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自偵辦以來即被視為國安層級案件,最終判決不僅關乎個案刑責,更被外界解讀為台灣防堵高科技機密外流的重要司法風向球。
2025年7月時,台積電資安系統觀察到內部網路出現異常登入紀錄。經清查發現,有員工頻繁查閱與職務無關的2奈米製程圖表,且刻意將存取時間壓在3分鐘內,試圖規避系統監控。
公司進一步內部稽核後,揭露一條由離職員工串聯在職工程師的「內鬼鏈」,涉及資料包括2奈米先進製程、14奈米以下IC製造技術,以及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參數等核心機密。
前工程師策動「內鬼鏈」 多名同事涉案
檢調追查發現,主嫌為曾任職台積電 12 廠良率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陳男離職後轉往東京威力科創任職,為了替新東家爭取更多台積電先進製程的設備訂單,利用昔日情誼,遊說、利誘仍在台積電任職的友人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提供關鍵技術資料。此外,TEL台灣子公司的高階主管盧怡尹,則因涉嫌刪除雲端證據遭追加起訴。
由於涉及行政院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檢方依《國家安全法》及《營業秘密法》提起公訴,求刑力道罕見嚴厲:
- 陳力銘:主嫌,合併求刑14年,另追加起訴再求刑7年
- 陳韋傑:求刑8年8月
- 吳秉駿、戈一平:分別求刑9年、7年
- 盧怡尹:涉滅證,求刑1年
檢方強調,此案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域外使用」重大犯罪,恐嚴重削弱台灣半導體產業競爭優勢,因此格外重視。案件審理期間,司法機關對被告採取嚴格強制處分。吳秉駿與戈一平分別以300萬與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鐐監控;主嫌陳力銘與陳韋傑則因有串證及逃亡之虞,持續羈押禁見,並已延押。
法人責任浮現,TEL面臨破億罰金
除個人刑責外,檢方也對企業責任提出重罰主張,認定東京威力科創未善盡監督義務,導致員工取得競爭對手營業秘密,針對2奈米竊密部分:建請裁罰1億2千萬元,另外14奈米洩密部分:再求處2,500萬元。整起案件中,法人是否需負連帶責任,亦成為本案判決重要觀察指標。
本案被視為《國家安全法》修法後,首宗針對半導體核心技術外洩的重大案件。法律界與科技產業普遍關注,法院是否採取「從重量刑」,以遏止日益頻繁的科技間諜行為。
隨著今日一審宣判有罪,這三位工程師不僅失去了在半導體龍頭企業的高薪職位,更將面臨數年的牢獄之災與誠信破產,職業生涯徹底終結。同時也象徵台灣如何透過司法手段,守住被稱為「護國神山」的產業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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