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場悲劇讓多個家庭支離破碎!新北三峽的重大車禍案,78歲余姓駕駛駕車暴衝釀成3死12傷,如今人還在加護病房,還未清醒,而他的妻子近日首度現身,面對鏡頭語帶顫抖,不是為了撇清責任,而是不知從何說起。在情感的震撼之外,賠償問題也浮上檯面,而事情恐怕比我們想像的還要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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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太太表示事發當日接到丈夫從苗栗打來的電話:「我要回去了。」像往常一樣,丈夫從老家照顧完花草準備開車返家。沒想到下午三四點人還沒回來,心中泛起一絲不安,直到新聞播出車禍現場的畫面,她才知道等不到的不只是丈夫的身影,還有一場已經無法挽回的悲劇。
78歲的余姓駕駛,目前因車禍造成腸破裂仍在加護病房中無法回應,而這場車禍卻早已重創多個家庭。兩名國中生、一位家長因此喪命,另外還有12人輕重傷。事故後,媒體鏡頭前的余太太顯得茫然:「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現在躺在那裡,我也沒遇過這樣的事啊。」
事實上,這不是余老先生第一次出事,五年前他曾誤踩油門撞上人行道,當時幸運沒有釀成大禍。這次狀況雷同,雖沒有重大心血管疾病,但患有糖尿病和前列腺肥大,開車時疑似再度誤踩油門,結果卻是無法承受的後果。
那麼,這場車禍的賠償問題呢?根據余太太的說法,他們每年僅繳約一萬元左右的車險費用,疑似只有基本強制險。這代表什麼?律師何孟臨在社群發文指出,若只有強制險,那麼每位受害者最高理賠僅200萬元,而且僅涵蓋醫療與失能。換句話說,對於死亡的精神慰撫金、喪葬費,甚至後續治療費用,全都不在理賠範圍內。多出的賠償,只能向肇事者本人求償。
還不止如此,律師指出,受害者家屬將面臨一連串法律與現實挑戰,像是:
- 民事訴訟流程漫長,動輒三到五年,傷痛還未平息,就要進法院奔波。
- 若肇事者名下沒有財產,即使勝訴也難以執行,賠償成空談。
- 法律保障肇事者最低生活資產,強制執行也有限。
- 若肇事者中途身故,賠償債務變成遺產問題,子女還可選擇「拋棄繼承」,進一步斷絕責任。
- 若有壽險保單,根據《保險法》,保險金也不算遺產,無法列入賠償來源。
簡單說,理論上「能賠」與實際上「會賠」,中間隔了一整片法律與現實的深淵。若沒有第三責任險等額外保障,恐怕最終會是一場「求償無門」的漫長追戰。
余家孩子近日將自國外返台照顧父親,但他們面對的,不只是老父病重,還有數千萬的賠償風暴,余太太對此表示:「我不知道怎麼辦,孩子回來,是要幫忙照顧爸爸的,我一個人撐不住。」
但這場悲劇,顯然不能只關注余家自身的悲傷。三條人命、12位傷者,每一位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社會在痛心之餘,更應正視是否該對高齡駕駛制度做更嚴格的檢討?強制險是否該提高理賠上限?第三責任險要不要普及化推動?
一場車禍帶走了三條生命,留下無數的眼淚與沉重的問號。余太太的語氣或許讓人有些錯愕,但也像是一位突如其來被推上風口浪尖者的茫然。只是對受害者家庭而言,不管如何彌補,都是永遠無法挽回的悲劇。
主圖來源:pexels、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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