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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奪命僅判12年?國中生校園割喉案二審出爐,家屬:少事法在保護壞人

23 Dec, 2025
圖片來源:pexels(示意圖)
圖片來源:pexels(示意圖)

2023年耶誕節前夕,新北市一所國中校園發生震驚全台的命案。楊姓國中生在校內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傷重送醫後不治,一條年僅十多歲的生命,就此在校園中戛然而止。

檢警調查指出,郭姓少年行凶前,曾受到林姓少女教唆,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近日二審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徒刑,仍可上訴。

然而,刑度增加,卻未帶來任何平靜。判決結果反而再度引爆社會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強烈質疑,當兇手惡意奪命,只換來12年刑期,台灣的法律究竟在保護誰?

「我覺得台灣司法已死」

判決當天,楊生父母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到庭聽判,兩人走出法庭時當場痛哭失聲。楊爸爸情緒潰堤表示,這樣的結果讓他感覺「台灣司法已死」,少年事件處理法不斷重擊被害者家屬,卻要求他們噤聲接受。

「我預期的刑度是30年,結果只判12年、11年。」楊爸爸哽咽控訴,依照現行少事法規定,只要服刑三分之一、約4年,就可能申請假釋,「4年後出來還不到18歲,再犯、再殺人,再關幾年又出來,這樣不是沒完沒了嗎?」

截圖 2025-12-23 晚上8.13.38
圖片來源:pexels(示意圖)

被害者承擔恐懼,加害者卻層層受保護

楊爸爸指出,兩名加害者出庭時態度輕鬆,未曾主動向家屬道歉,僅在法官引導下才出聲致歉,讓人感受不到任何悔意。「法院一直說要給他們教化的時間,但誰來給我們時間?」

他也提到,郭姓少年在案發後,曾於警局恐嚇秘密證人「等我出去你就知道」,如今判決確定,真正必須承擔未來恐懼的,反而是被害者家屬。「現在變成我要擔心,等他出來,我就知道了。」

更令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民事訴訟過程中,家屬完整資料未經遮蔽即提供給加害者一方,「我們什麼都不能看,對方卻什麼都知道,這不是逼我們去死嗎?」他痛問:「少事法是什麼惡法?台灣的法律是這樣運作的嗎?」

「孩子的命都沒了,還談什麼修復?」

楊媽媽則以台語哀痛表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卻被告知不能批評司法。她無法理解,法院反覆提及「修復式司法」,但她的孩子已經沒有生命,「要怎麼修復?怎麼把我孩子的命修復回來?」

她回憶,孩子送醫時身體嚴重腫脹,裝上葉克膜仍回天乏術,遺體經解剖後的模樣,甚至讓家屬不敢在告別式上讓阿嬤見最後一面。「一個原本活潑健康的小孩,就這樣沒了,凶手卻一路在法庭上羞辱我們,這叫修復嗎?」

少事法,究竟在保護誰?

陪同家屬出庭的新北市議員石一佑指出,當孩子在亞東醫院搶救時,腫脹到幾乎認不出來,這份傷痛,對父母而言是一輩子的。她直言,司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不斷強調加害者「還有機會」,卻忽略一個關鍵問題--加害者是否真的有悔意。

「少事法原本是為了保護能改過向善的孩子,還是已經變成讓逃避責任、永遠不認錯的人,躲在制度保護傘下的工具?」她認為,這是司法改革與立法機關無法再迴避的問題。

截圖 2025-12-23 晚上7.59.18
圖片來源:pexels(示意圖)

社會正在問的,不只是刑期

這起校園割喉案,爭議早已不只是一個判決數字。當一條年輕生命在校園中被惡意奪走,當被害者家屬承擔長期恐懼、資訊外洩與心理創傷,當加害者因年齡獲得層層保護、還能快速重返社會,「惡意奪命僅判12年?」這不只是家屬的控訴,而是整個社會對少年司法制度的集體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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