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藝圈再爆發利用權勢侵犯新人事件!一名黃姓演藝經紀人假藉溝通工作與「幫忙按摩」為由,將旗下女藝人騙至車內後,竟強拉對方雙肩實施強吻。女藝人提告後,黃男不僅矢口否認犯行,甚至在對質錄音中講出「我又沒有伸舌頭」、「其實妳覺得只有我有反應嗎?」等輕浮言詞。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罕見於判決書中痛批黃男犯罪手法「相當噁心」,依《性騷擾防治法》利用權勢性騷擾罪判處黃男 1 年 1 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 4 萬元,全案可上訴。
借故「按摩」名義窄小車內突襲強吻
判決指出,這起利用權勢性騷擾案發生於 2024 年 5 月 26 日晚間 7 時許。黃姓經紀人駕駛車輛前往旗下女藝人小涵(化名)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住處附近。當時雙方以溝通後續演藝工作為由在車內相談,黃男卻藉故指女方肩膀僵硬,佯稱要替她「按摩斜方肌」。
隨後,黃男不顧小涵反對,突襲強拉其雙肩面朝駕駛座,對其嘴唇進行強吻。小涵當場遭受嚴重驚嚇,極力將黃男推開並高呼「嚇到了」,然而黃男並未即刻收手,反而還試圖再度靠近,令小涵心生極度恐懼與不適。
事後小涵向室友及友人求助並對黃男提告。黃男在法院審理期間辯稱自己是「出於好意」、否認有性騷擾意圖。然而,檢警掌握關鍵的通話錄音檔,成為打臉黃男辯詞的致命鐵證。小涵在電話中質問:「你直接在車上把我勾過去親我……你是不是覺得我很隨便啊?」黃男當時未否認親吻,反以暗示挑逗語氣回稱:「其實妳覺得只有我有反應嗎?」
此外,黃男事後不僅曾傳訊息向女方表示「今天抱歉」,甚至在面對女方質問時反嗆「我又沒有伸舌頭」。法院認定,這些對話顯見黃男確實對被害人實施了逾矩的性騷擾行為。
法官罕批「相當噁心」 重判1年1月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被害人作為演藝圈新秀,處於被動等待經紀人提供工作機會的相對弱勢地位。黃男明知兩人僅為經紀監督與合作關係,竟假公濟私,無視女方意願在狹窄封閉的車內實施突襲親吻。
法官在判決書中直言,黃男的犯罪手法「相當噁心」,且犯後毫無悔意,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衡量其犯罪動機、手段及對被害人造成的打擊後,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利用權勢性騷擾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 1 年 1 個月;民事部分,判決黃男須賠償被害人精神慰撫金 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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