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在談論性犯罪預防時,往往將焦點放在「防範可疑陌生人」或「加重刑罰」上。然而,由曾博恩主持的知名節目《博音》近日邀請中正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戴伸峰老師,從犯罪心理學與空間行為學的專業視角,徹底顛覆了大眾的傳統認知。
戴老師指出,與其盲目預測加害者的長相,社會更應該學會識別反直覺的「危險情境與場合」,因為許多看似安全的城市公共空間設計,在犯罪者眼中,反而成了最完美的犯罪選址。
有路燈的路 vs 全黑的巷子,你選哪一條路?
在都市防禦犯罪的思維中,大眾普遍認為「走有路燈的路比較安全」,政府也習慣透過增設路燈來營造安全感。但戴伸峰老師由犯罪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驚人的反轉真相:明亮的路燈,有時反而會助長犯罪。
戴老師解析,當夜歸的行人走在明亮的路燈下時,瞳孔會因為適應光線而收縮,導致對周遭黑暗處的觀察力大幅下降,此時的行人可謂毫無防備。相反地,潛在的加害者通常會刻意躲在路燈照射不到的陰暗處,利用視覺色差,從暗處好整以暇地觀察走在光亮處的行人。
在這種情境下,路燈非但沒有起到嚇阻作用,反而像是一盞盞舞台聚光燈,將被害者的動向、身形與落單狀態清晰地暴露在犯罪者眼前,讓路燈群聚之處不幸成了加害者精準「狩獵」的標靶。
「洗手間動線」也能勾起犯罪衝動
除了戶外照明的迷思,現代化商場或公共建築的內部動線設計,也隱藏著犯罪學上的空間危機。大眾普遍習以為常的「洗手間偏僻、男女廁設置在隔壁」的設計,在犯罪心理學家眼中,其實潛藏著極大的不安全因子。
戴老師指出,許多商場為了美觀或隱私,會將洗手間安排在走廊盡頭的偏僻角落。當男女不認識的兩個人,因為動線設計不得不沿著漫長且狹窄的走廊朝同一個方向走長路時,就會在無形中形成一個「權控式密閉空間」。此時,走在後方的潛在加害者會產生一種病態的快感:「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的意圖,但我們正往同一個封閉方向前進。」這種資訊與空間的絕對不對等,會在極短時間內激發加害者的操控欲。
性犯罪的核心往往不是單純的生理衝動,而是「支配與掌控」的病態優越感。這種漫長且男女混流的洗手間動線,無意間提供了加害者堆疊犯罪衝動的溫床。
戴伸峰老師強調,要真正減少性犯罪的發生,都市規劃與建築設計必須從「消弭加害者的權力快感」做起。以公共洗手間為例,最安全的空間設計應該是「將男廁與女廁徹底分開在截然不同的方向與動線」。當男女動線在核心區域就分流,加害者便無法藉由「順路」或「走在同一條長廊」來隱匿自身的尾隨意圖。
一旦其刻意跨越界線走向女廁動線,其反常行為就會立刻暴露,進而大幅提升其犯罪的「中止性」,迫使加害者在苗頭不對時放棄起心動念。
面對性犯罪,除了法律制度的完善,社會更需要建立科學的「空間防禦」思維。看清這些反直覺的空間陷阱,改變盲目的公共設計,切斷加害者賴以滋養掌控欲的環境條件,才能真正從根源上沒收犯罪者的「選址優勢」,為公民編織出一張更安全的防護網。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