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PC
造咖熊 造咖熱指標 造咖人生直劇場

北投湯屋情侶雙亡!泡湯猝死算不算意外?保險理賠關鍵一次看

10 Feb, 2026
圖片來源:canva
圖片來源:canva

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某溫泉湯屋,日前驚傳一對情侶泡湯時雙雙身亡。警方到場時,女方被發現陳屍在湯池內,男方則倒臥池外,兩人送醫後皆宣告不治。突如其來的悲劇,不僅震驚社會,也讓許多民眾關心:若泡湯發生猝死意外險到底賠不賠?

依《保險法》第131條規定,意外險的理賠前提,必須是「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例如溺水、撞擊、中毒......等等。但實務上,死亡原因往往涉及多重因素,此時就會適用法律與保險實務中常見的「主力近因原則」:最先發生、且直接導致死亡結果的主要原因。。

若死者本身沒有心臟病、高血壓等重大病史,就有機會主張「溫泉高溫、缺氧或環境因素」才是導致身體機制失控的主因,而非單純疾病自然發作,進而爭取意外險理賠。

為何「猝死」常被拒賠?

實務上,保險公司常以「心血管疾病」、「自然病發」為由拒賠。但律師與保險專家提醒,家屬若掌握以下關鍵,申請理賠的成功率將大幅提升:

證據1. 過去 5 年健保就醫紀錄

若死者近 5 年內無心臟病、重大慢性病就醫紀錄,保險公司將難以主張「既有疾病」作為拒賠理由。

證據2. 相驗結果是否指向「外來性」

  • 肺部積水:有利認定為溺斃
  • 頭部或肢體瘀青:可佐證滑倒、撞擊

一旦能證明是「滑倒+溺水」的連鎖反應,屬於明確外來事故,理賠成功率可從不到 20%,提高到 9 成以上。

證據3. 死亡主因是否來自環境

例如溫泉水溫過高、通風不良、硫化氫濃度過高,皆可能被認定為「外在誘發因素」,成為主力近因。

套用到北投湯屋案,能否理賠?

若後續相驗結果顯示:郭女死因為溺斃,且無重大心臟病史;李男並非既有疾病發作,而是驚嚇、環境因素導致昏厥,家屬即可依「主力近因原則」,主張兩人死亡皆與溫泉環境高度相關,並非單純自然病發,這也是保險訴訟中常見的攻防路線。

泡湯自保 3 原則

最近寒流來襲,為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大家泡湯時務必注意:

  1. 半身浴優先:水位勿超過心臟,降低心臟負擔
  2. 避免單人泡湯:即使是情侶、家人,也應互相確認狀況
  3. 警惕「聞不到味道」:硫化氫濃度過高時,嗅覺會突然失效,若聞不到原本的硫磺味,應立刻離開
2
圖片來源:canva

北投湯屋情侶雙亡事件,除了令人惋惜,也再次提醒社會:「猝死」不等於「不能理賠」。關鍵在於證據、鑑定與對法律原則的理解。專家呼籲,家屬若面臨類似情況,應儘早調閱醫療紀錄、保存現場證據,並諮詢專業律師,才能在悲傷之餘,為權益爭取最後一道保障。

追蹤造咖 Google News 加入造咖 LINE 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