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知名佛教道場中台禪寺,去年11月間發生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李姓男子前往中台禪寺參加禪修課程期間,涉嫌多次在同班師弟飲品中摻入安眠藥FM2,趁對方昏睡後實施性侵害與猥褻行為,並以手機偷拍過程。
李姓男子前往中台禪寺參加禪修課程期間,涉嫌多次在同班師弟飲品中摻入安眠藥,趁對方昏睡後性侵。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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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男於去年11月10日前往中台禪寺禪修時,對同禪修班的師弟起意,於深夜時分在對方飲品中加入磨成粉狀的FM2安眠藥,導致被害人飲用後陷入昏睡。李男隨後對被害人實施強制猥褻及性侵害行為,並以手機全程錄影,相關影像儲存在個人電腦及行動硬碟中。
法院認定,李男食髓知味,於11月期間,以上述方式對被害人犯案共8次。案件後續曝光後,檢警介入調查,李男到案後坦承全部犯行,並供稱FM2為其因失眠症長期就醫所取得的處方安眠藥,卻挪作犯罪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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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李男利用禪修同修間建立的信任關係,反覆以藥劑方式犯案,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且長遠的傷害,犯罪情節嚴重。辯護律師雖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但法官指出,李男犯案次數頻繁、惡性非輕,所判刑度已屬寬待,並無情輕法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情形,駁回減刑請求。
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李男利用禪修同修間建立的信任關係,反覆以藥劑方式犯案,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且長遠的傷害。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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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防止性影像外流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法院依刑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宣告沒收李男作案及儲存影像用的藍色iPhone 13手機1支、個人電腦1台及行動硬碟1個。法官並指出,即便被告辯稱已刪除相關檔案,考量現今科技仍有還原可能,為徹底杜絕犯罪成果流通,有必要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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