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朝野黨團30日針對《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朝野協商。本次修法原以防堵含毒電子煙、防範毒駕及阻止毒品入侵校園等安全防範措施為主軸;但在先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期間,由立委提出「警示圖文面積由現行50%提高至85%」的修正動議,加上民間團體訴求「加味菸禁令直接入法」,使包裝管制與添加物議題成為本次協商的重大關注焦點。
加味菸全面禁止是否「明文入法」?
針對加味菸的管制方式,目前爭執點在於「法規執行進度」與「法律明確性」
反菸團體(台灣拒菸聯盟)觀點:
自2023年1月《菸害防制法》修法通過後,法規授權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特定添加物,惟相關正式公告至今尚未完全落實執行。民間團體認為,「不得使用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添加物」的授權條文存在法律不確定性,呼籲應直接將「菸品不得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或其他天然或人工添加物」明確寫入法條,避免政策執行延宕。目前衛環委員會已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參考歐盟等國際經驗儘速執行。
行政與立法考量:
修法條文若直接採全面列舉或概括禁止,是否影響相關產業鏈運作、主管機關授權彈性以及國際貿易規範,仍待朝野協商進行最終文字判定。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由50%提高至85%
行政院於2022年提報的修法版本中曾規劃將警示圖文提升至85%,後於2023年朝野協商時考量各界意見拍板採行50%,並於2024年3月正式實施。本次委員會審查再度提出提高至85%之動議,引發不同角色的討論
1. 支持提高(反菸團體與衛福部)
國際經驗接軌:泰國、紐西蘭及香港等地區之警示圖文面積已達85%,全球亦有逾130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相關圖文警示政策。
降低誘因與提升危害認知: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大面積警示圖文視為有效的菸害防制手段之一,認為放大圖文能降低包裝視覺吸引力、抑制品牌識別度,有助於預防青少年首次接觸菸品。反菸團體主張公共健康價值應優先於商業利益。
2. 建議審慎評估(公共衛生學者與法律界)
缺乏本土成效數據:現行50%警示圖文制度自2024年3月實施至今約兩年,主管機關尚未提出完整之本土成效評估(如辨識度提升狀況、戒菸門診使用率變化、吸菸率消長等)。學者建議應先呈現現行政策效益,再說明提升至85%之額外邊際效益,以增強政策說服力。
政策因果關係與主題失焦:公衛研究者指出,吸菸率受價格、戒菸資源、健康教育及執法強度等多重因素影響,單一依賴圖文放大未必能直接轉化為戒菸行為。此外,法律界與部分立委表示,本次修法主軸為毒駕與含毒電子煙打擊,包裝面積屬於另一層面政策,建議宜有完整之法規影響評估及社會溝通。
3. 實務執行挑戰(零售通路與進口製造業者)
第一線通路執行成本:超商、檳榔攤及專賣店業者指出,若短時間內再度調整包裝規格,店內勢必面臨新舊包裝並存的混亂期。現場稽查標準、舊包裝下架時限與更換作業均增加實務營運成本,需要明確的過渡期與規範。
製造與海運供應鏈時程:進口業者與製造商表示,產品包裝變更需歷經國外原廠重新設計、版面印刷、生產排程以及海運報關等流程,耗時數月。若新法公布後缺乏足夠緩衝期,恐導致合法運送中或已生產之產品無法銷售而面臨報廢損失。
公共健康政策的制定需要在防制效果、科學數據與產業實務執行力之間取得平衡。本次朝野協商的最終結果,除決定加味菸條文型態與警示圖文比例外,市場與社會大眾亦關注主管機關是否能提出相應的配套措施,包括合法庫存處理機制、新舊包裝過渡緩衝期以及明確的法規執行指引,以利新制平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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